宜通世纪(维权)(300310)2023年年报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等有关材料,涉及44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4,875,347.24元。已结案案件34件,涉及金额1,629,889.14元;3个案件原告已撤诉,2个案件已一审判决,涉及金额37,181.07元,目前均在二审程序中;其它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最终影响将以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情况而定。
需要提示的是,此前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宜通世纪投资者索赔案已调解获赔到位,2024年4月,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宜通世纪投资者索赔案再向广州中院提交一次立案,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3年6月21日,宜通世纪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宜通世纪违法主要事实如下:
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案件,在2018年4月3日到2022年11月4日之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并且在2022年11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宜通世纪维权入口)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