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区别目录
美国众议院与参议院的区别是什么,英国的上院与下院的区别?谢谢!
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是两个不同的立法机构,它们在立法和监督方面有不同的职责和权力。\n\n1. 成员数量:参议院有100名议员,每个州有两名代表;众议院有435名议员,代表人数是根据各州人口数量来分配的。\n\n2. 选举方式:参议员每六年选举一次,每两年选举一半;众议院议员每两年选举一次。\n\n3. 权力:参议院有权批准总统任命、国际条约和法案;众议院有权提出和通过税收和财政法案,控制政府的开支,弹劾总统和其他高级官员。\n\n4. 内部管理:参议院有议长、议会法官和多个委员会;众议院也有议长、议会法官和多个委员会。\n\n总的来说,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美国联邦政府中拥有不同的职责和权力,但两者必须协同合作才能有效地推动立法。"法律分析: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是美国国会的组成部分,二者共同组成了美国国会。
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行政权,司法权和立法权分别由美国总统,联邦法院和美国国会行使。
也就是说,众议院和参议院共同行使美国的最高立法权。
除了立法权以外,美国国会还有对政府的质询和监督权,宪法的修改权,对美国总统和副总统的弹劾权,并且可以推翻总统对国会有些议案的行政否决。
美国国会还可以通过不需要总统签署的议案,但这些议案没有法律效力,只代表国会对某些问题的意见和看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美国众议院与参议院,英国的上院与下院都存在区别,下面分别说明。
一、美国众议院与参议院
1、人数不同。
美国参议院的人数相对较少,人员固定,美国每各州无论大小,都有两个固定名额,参议院议员人数固定在100名(美国50各州),参议员由各州选民普选产生,任期比总统都要长,为6年,每两年改选参其中的三分之一,参议员的年龄至少要在30岁以上,并且在选举的州居住。
美国众议院议员就比参议院人数多,现今确定为435名,是按照美国各州人口比例分配的,每个洲至少有一个众议院议员代表。
各州众议员名额按照人口普查结果来算,每10年重新分配一次。
众议员也是由其所在的州直接选举产生,但任期比参议员短,只有2年,任期满后全部改选,这也就是所谓的“中期选举”。
2、权利不同。
参议院议员,代表的是所在的州在联邦行使的立法权,众议院议员代表所在的州的民众在联邦行使立法权(也就是“民权”),一个偏向官方,一个偏向于民众,相互平衡。
相对来说,参议院议员比众议院议员权利更大一些,可以决定美国联邦政府总统的组阁人员,如果没有参议员超过一半的投票支持,联邦政府内阁成员是无法任命的,并且参议院拥有联邦政府总统弹劾案的否决权,虽然总统弹劾案是由众议院发起,最终能否通过还要看参议院的投票。
3、任期不同。
参议员任期6年,众议员任期仅仅2年。
因此,参议员在很大程度上不用受到民意左右,可以更加长远看待美国的发展问题(通常来讲是未来20-50年)。
就算他们的某个投票引起争议,选民们也可能随着时间淡忘。
而众议员连任压力非常大,一旦出现有争议的投票,可能下一届就无法连任。
请记住在任何国家,民意都不一定是最正确的。
有时候狂热的民意反倒会阻碍国家的长期发展。
二、英国的上院与下院
1、议员阶级背景不同。
上议院也叫贵族院,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
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选民按小选区多数代表制直接选举产生。
2、议员产生方式和人数不同
上院的议员不是选举产生的,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法律贵族、家权贵族、终身贵族、苏格兰贵族、爱尔兰贵族、离任首相组成,共669名议员,无任期限制。
由于女王可以临时增封爵位,而议员死亡无需增补,所以贵族院议员人数不定。
下院又称平民院,下院中设议长、副议长。
在新的议会召集之初,就要选举议长,议长由议会中多数党提名征得反对党同意后选出。
为表示议长的公正,议员当选议长后就要退出原属政党。
下院是民主的代议机关,议员是选举产生的。
2、权力不同。
下议院行使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
立法的程序一般是提出议案、议会辩论、经三读通过、送交上议院通过,最后呈英王批准颁布。
和下议院相比,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它的职权主要有搁置否决权,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
英国下院拥有对财政法案的先议权;上院对下院通过的财政法案只有为期1个月的延缓通过权;一般公法案经下院连续3次以上通过,上院即使反对仍算通过。
扩展资料:
议会起源于英国,是从封建性质的等级会议演变而来的。
1265年贵族S.de孟福尔以摄政名义召开由贵族、僧侣、骑士和市民参加的会议。
后来被认为是英国议会的开端,1688年“光荣革命”后,议会于1689年、1701年通过《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赋予议会立法、决定财政预算、决定王位继承、监督行政管理等方面权力,从此议会成为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最高立法机关。
以后为美国、法国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