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专业分数线目录
一、文史类:
第一批为461分 第二批为391分 第三批为305分
二、理工类:
第一批为425分 第二批为340分 第三批为230分
三、体育类:
1.体育(文)类:
第一批为368分 第二批为312分第三批为244分
2.体育(理)类:
第一批为340分 第二批为272分第三批为184分
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
国家级体育竞赛优胜者、一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5分以上者,文化成绩加50分;二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0—84分者,文化成绩加20分。
四、艺术类:
1.艺术(文)类:
第一批为299分 第二批为254分 第三批为198分
2.艺术(理)类:
第一批为276分 第二批为221分 第三批为149分
3.舞蹈专业:
文科:第一批253分 第二批215 分 第三批167分
理科:第一批233分 第二批187分 第三批126分
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第一批为190分,第二批、第三批为180分;音乐、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均为55分。
录取中,第一批、第二批院校完不成招生计划时,降分顺延录取;第三批院校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向社会公布征报志愿。
记得采纳
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依据人数来划定。
一般按略多于计划数划定,多数是计划数的1.1~1.2倍,全省考生按考分的高低排下来,排到该人数时分数多少,就是当年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只有达到该分数的考生才有资格参与录取。
②各批次院校的控制分数线控制分数线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按略多于某批院校计划录取总数划定的一个“分数”。
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录取,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根据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过程中将上线人数再按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由招生院校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文史类:
第一批为461分 第二批为391分 第三批为305分
二、理工类:
第一批为425分 第二批为340分 第三批为230分
三、体育类:
1.体育(文)类:
第一批为368分 第二批为312分第三批为244分
2.体育(理)类:
第一批为340分 第二批为272分第三批为184分
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
国家级体育竞赛优胜者、一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5分以上者,文化成绩加50分;二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0—84分者,文化成绩加20分。
四、艺术类:
1.艺术(文)类:
第一批为299分 第二批为254分 第三批为198分
2.艺术(理)类:
第一批为276分 第二批为221分 第三批为149分
3.舞蹈专业:
文科:第一批253分 第二批215 分 第三批167分
理科:第一批233分 第二批187分 第三批126分
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第一批为190分,第二批、第三批为180分;音乐、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均为55分。
录取中,第一批、第二批院校完不成招生计划时,降分顺延录取;第三批院校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向社会公布征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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