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办教师目录
湖南民办教师有相应的补助政策,具体如下:
1.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2. 工作年限1至3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工作年限4至6年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工作年限7至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
3. 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4. 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5. 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平均4000元。
有基本工资和教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
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3500,高中3800,大专4100,大学4500。
你说的情况。
是不可以的,第一,民办教师如果经过上学,分配工作,依然从事教育工作的,从事民办教师的年限,可以计算工龄的。
第二,如果经过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依然从事教育工作的,从事民办教师的年限,可以计算工龄。
你的情况。
不符合规定,不能计算
可以。
湖南省衡阳市残疾原民办教师能办低保,条件昰原民办教师的家庭经济状况是不是符合低保的条件,若符合,完全可以申请低保,申请低保不看身份,不管教师,农民,还是工人,只耍家庭贫困,在低保范围内的人,都有资格申请低保,何况是原民力教师呢,其实原民办教师也是农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