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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网(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网官网)

网络王子2年前 (2023-05-09)大学库61

高中学习很无聊,但他是你高考升学的必经之路,今天我们与你分享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网,以及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网官网对应的知识点。

本文目录一览:

宁波大红鹰专修学院的文凭是什么性质的?是自考的吗?还能用自考补吗?

是民办院校,自考科目可以继洞神续补考。。

具体可咨询: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 0574-88052238 0574-雹颤团源橘88052239

(高考)宁波大红鹰学校怎样?有什么特色吗?

我就是大红慎蠢嫌鹰学院的,档山这个学校校规比较严格哦

至于特色啊,貌似没有,就是宽手很差劲的一所学校了

不过学习啦都是靠自己的,主观因素最重要

2019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1.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宁波大红鹰学院

学校国家代码:13001 浙江省招生代码:0074

2.学院地址: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899号,邮政编码:315175 ;

宁波大红鹰学院基础学院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 ,邮政编码:315336。

3.办学类型:民办 (指公办、民办或合作办学)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本科

5.录取规则

(1)按耐神此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规则:

A.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投档过程我校按各省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昌迅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6.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1)学费:

①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英语、广播电视学、编辑出版学、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广告学、秘书学、文化产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运营方向)、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方向) 160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日语 17000元∕学年;工业设计18000元∕学年;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19000元∕学年;财务管理、金融工程20000元∕学年;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大宗商品交易方向)21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与台湾昆山科技大学合作项目)28000元/学年。

②专科专业:会计、市场营销、应用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10000元∕学年。

(2)住宿费:1350元∕学年;代管费:800元∕学年。

7.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8052238 88052239

(2)传真:0574-88052238

(3)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

(4)E-mail地址:Dhyzsb@nbdhyu.edu.cn

(5)院校网址:

学校招生负责人 林长兴 学瞎谈校负责人 孙惠敏

宁波财经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虚桐脊和规定,结合宁波财经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宁波财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宁波财经学院

第六条 学校国标码:13001,浙江省招生代码:0074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学历证书: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宁波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宁波财经学院学士学位;专科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宁波财经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办学地点:本部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邮编:315175;杭州湾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西段博华路77号,邮编:315327;象山校区:浙差渗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丽湾路。

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宁波财经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办于2001年,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学校占地面积约1700亩,分为三个校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2万人。

学校现有39个本科专业,5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不断凝练学科发展方向,围绕大宗商品流通、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家族财富管理、金融大数据技术等研究领域,着力打造财经类优势、特色学科;聚焦影视制作技术、影视产业管理等研究领域,大力推进影视文化类特色学科建设。现有省一流学科3个,市重点学科5个,省一流专业、重点专业、优势专业和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共18个,市品牌、特色、优势等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共8个。学校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7%以上,毕业生创业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创业学院被列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的制定,确定招生规模及其它招生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2020年学校计划面向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全国20个省(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实行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学生志愿,结合在校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其中,按类招生的有: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轮稿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120%。在浙江省调档比例为100%,进档考生,只要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第十八条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日语、韩语,学生可择其一作为自己的公共外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

第二十四条 专业录取要求: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

海南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1C1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1,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其它招生省份对进档的考生,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我校美术类、影视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制类等的艺术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规则为准,如生源所在省未定录取规则,则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美术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2、影视表演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3、播音主持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4、编导类: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5、摄制类: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宁波财经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等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

1、36000元/学年:广播电视编导(中韩2+2学分互认班);

1、33000元/学年: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中韩2+2学分互认班);

2、31000元/学年:工商管理(中斯2+2学分互认班)、财务管理(中美2+2学分互认班);

3、30000元/学年: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4、28000元/学年: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家族财富管理方向)、会计学、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 (大宗商品交易方向)、金融工程、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方向);

5、250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媒体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工业工程、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日语、英语、商务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广告学、广播电视学、编辑出版学;

6、20000元/学年:戏剧影视表演(高职);

7、1600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高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高职)、摄影与摄像艺术(高职)、传播与策划(高职);

住宿费:六人间1500元∕学年、四人间2800元∕学年;

代管费:800元∕学年;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

宁波财经学院招生网:

招生官微: nbdhyzsb

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8052238,88052239

传真:0574-88052238

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574-88044810。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宁波财经学院招生办

邮编:315175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宁波财经学院授权宁波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宁波财经学院怎么考

宁波财经学院报考方法如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手握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每名考生限报1个专业。

2、报名流程:申请人进入宁波财经学院招生网,登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A4纸打印。报名无需邮寄租薯裤纸质材料,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

二、报考条件

1、已经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含)以上(以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且符合报考专业相弊简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

3、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4、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

宁波财经学院(Ningbo University of Finance Economics),坐落于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是长三角新商科教育联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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