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的案例?(“过度借贷”风险提示正当时)

校园贷的案例?(“过度借贷”风险提示正当时)

大家好,我很乐意和大家探讨中消协发布校园贷警示的相关问题。这个问题集合涵盖了中消协发布校园贷警示的各个方面,我会尽力回答您的疑问,并为您带来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校园贷的案例?

一、校园贷的案例?

案例一、大学生请同学出面贷款20多万拿去赌球血本无归

杭州某大学生谎称家里开船厂,在新加坡有酒店,兼之出手阔绰,是同学眼中的标准的土壕,在取得同学信任后,以做代购生意,向家里证明自己的能力,但缺乏启动资金为名,骗取同学帮他到互联网金融平台贷款,拿到钱后却用于赌球,最终全部输光。

案例二、大学生买手机贷3万滚成70多万负债

湖北某大学的一名学生,去年10月为了购买苹果6手机及其他消费,申请网上贷款。随后,经过拆东墙补西墙,不断找其他小贷公司贷款还债,其最终欠下多家公司共计70余万元的债务,而原始金额仅为3万元。

案例三、河南一大学生以同学名义贷款百万终以命相赎

近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小郑是班里的班长,近30名同学协助他“网络刷单”,他则借用同学的名义,先后通过各种网贷平台贷款,总金额超过58万元。接触网络赌球,最终小郑在青岛身亡。

大学生校园贷案例二

a曾经是“”借贷平台的高校业务员,他们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接触到一些有借款需求的在校大学生,通过审查个人资料、家庭信息等,掌握了一批以深圳户口、家庭条件优越、有超前消费习惯、自控能力差等为特点的在校大学生资源。

a的借款模式

以1周或2周为借款周期,利息15%-25%不等,每日逾期费为借款金额5%-10%不等,利息计入本金提前扣除,或者在转账后立即返还,并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或者就同一笔借款签订多份借款合同;

如果借款人到期未还,会被收取高额逾期费,在支付手续费后可续期一次;

借款人若仍未能偿还,a等人便介绍或要求借款人再借一笔钱来偿还之前的欠款,以此类推,通过借新还旧、转账的方式人为地垒高借款人的债务。

由于借款人一般是在校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时,a等人利用借款人害怕被家长知道对外负债的心理,频繁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威胁恐吓借款人还钱,趁机要求借款人借新还旧或转账,借款人被迫只能答应。当债务被垒高到一定程度,借款人实在无力偿还时,a等人便会上门向借款人家长追讨,最终实现骗取财物的目的。

最终a以涉嫌罪被判刑。

下面总结几点看法:1.当代应理性消费,杜绝超前、过度消费;2.学校、家长应该教育大学生,建立良好的消费价值观;3.不要为追求高利作出联合他人套路放贷等行为。

大学生校园贷案例三

因为借款4万元,最终却背上了超100万元的负债。“这事如果不是发生在我儿子身上,我都不信。”上海的侯先生近日向南都记者报料,儿子小侯遭遇,在民间金融人士层层套路下,不断拆东墙补西墙,半年时间竟欠下100多万元的债。

侯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事情发生在去年6月,在上海读大二的小侯收到一条“校园贷”的短信,称可以为学生族提供分期贷款。因恰好手头紧,小侯动了借款的心思。“在上学的时候有,就想着先借了然后慢慢还掉。”小侯告诉南都记者,他没想到的是,正是这条短信让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小侯称,他联系到了借款者李某、冯某、欧阳某等人,第一次借款被带到上海一家饭店,从饭店老板处借款5万元。“但实际到手只有4万,借条却打了9万元。”小侯说,5万的借款,对方要求扣除2000元上门费和8000元中介费。至于9万的借条,对方告知,若按时还款无需按借条还。

根据约定,小侯每半个月按约定还款2000多元,一共还了3期。但到了第4期,借款的饭店老板突然提出,要求立刻还清所有借款。“赚钱,怎么还得起。”就在小侯不知如何是好时,欧阳某再次出现,并称可以帮小侯“平账”。

小侯称,他就这样被带到上海源达大厦,向其中一家公司借款1万元。这一次,被要求一个月后还款1.3万元,而需要打6万元的借条。在到手的1万元借款中,中间人欧阳某和借款公司分别抽取了1500元手续费和2000元中介费,小侯到手的资金只有6500元。

二、同学们,警惕“校园贷”的危害

《央视新闻曝光校园贷逼债》

案例来源于近期深圳警方刚刚侦破的“校园贷”案例,据统计,有多达300多名学生牵扯其中,涉案金额甚至超过1000万元。

很多学生由最初只借6000元借款,到最后“利滚利”欠款超过百万元!

看到这则新闻想起了最近在读的一本书,《罪恶调查组1》这本书里讲的是大学刚毕业的卢振宇,在元朗广告公司实习,因遭到上司的算计被辞退了,做代驾救了美女老总后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1、卢振宇被上司陈智睿算计,害卢振宇被公司美女老总薇薇安开除。被开除后的卢振宇在沿江大道酒吧一条街上做代驾,碰巧碰见了薇薇安被别人灌醉,而灌醉薇薇安的人是一个“恶少”,卢振宇也顾不上被开除的怨恨,救下了薇薇安,得罪了“恶少”。恶少当然就不会此摆休,于是再次行动找薇薇安,卢振宇再次出手相助,但这次卢振宇没那么幸运,被恶少打个遍体鳞伤,恶少以为把卢振宇打si了,于是把他丢弃江中。恶少以为这样天衣无缝,没想到卢振宇没si,而恶少也被警察捉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2、经历过一次si里逃生,卢振宇父母坚持让儿子在身边,于是卢父通过关系让卢振宇进入了报社工作,还误打误撞的被报社鼎鼎大名的张洪祥记者,收入麾下当徒弟。以为这样就可以安稳过日子了,可事与愿违,在一次吃夜宵中卢振宇再次被打伤,被美女文讷相救,为表谢意,卢振宇约文讷吃饭,文讷带了一个叫秦琴的女孩,而这个女孩刚从恶魔手里逃出来。机缘巧合下,卢振宇、文讷、张洪祥组成了最初的调查团,牵扯出很多人,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查出了“校园贷”,音乐学院女同学失踪的原因。案件背后牵扯了多少人?谁是这一系列案件的主谋?卢振宇一行人不是警察也不是侦探,他们是否能顺利的查到主谋?

作者笔下的卢振宇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人,像打不si的小强,伤口愈合力非常强。作者用新奇的角度,写出了一个令很多大学生家长痛恨的故事“校园贷”。

“校园贷”不知道是什么开始流行的?被“校园贷”害苦的学生、学生家长的新闻不断出现。

比如:2017年4月,厦门华厦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校园贷欠款达57万多,累计笔数257笔,在泉州一宾馆;

2017年8月,武汉某大三学生,欠下“校园贷”4000元,一年时间,滚到50余万元;

《罪恶调查组1》书中,借“校园贷”的都是女同学,借完后没钱还最后利滚利,又不敢告诉父母,只有被放贷的人忽悠去拍不堪入目的的相片,被逼得zisha。

希望看到这本书的同学,让更多的同学知道“校园贷”的危害,如果真的遇到,该告诉老师告诉老师,该告诉父母告诉父母,不要想靠自己搞定,会压绔一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

三、不良校园贷陷阱是怎样的?

这位导员,一年来匿名潜入不良校园贷QQ群,揭露不良校园贷陷阱的套路与黑幕,一度走红网络,被誉为“美女卧底辅导员”。

“选择加入度遭到过群里的搜索和言语威胁,但其实想法很简单,就是想讲清楚不良借贷的危害,让学生能够知道其中的套路,过一个平安、健康的大学生活。”毛晶说。

去年11月,毛晶班上的一名大二男生长时间旷课,引起了她的注意。“为了买手机,他向某校园贷平台借了200有1300元。但按照还款要求的利率计算,3个月之后要还3万元。”

这家校园贷平台为了催学生及时还款,向该男生的同学、以及毛晶在内的老师和家人进行短信轰炸,甚至威胁送花圈,并为止”。

毛晶联系上学生的家长,最终还了两万多元。

此前,毛晶也关注过校园贷,但了解不多。该生心的疑问。“实际只拿到了1300元的借款,短短3个月,如何利滚利就翻到了3万元?”

此外,这些从湖来的催款电话,也引起了毛晶的警觉。“辗转出售公民的个为什么还如此有底气?”

从去年年底开始,毛晶通过微博、贴吧、贷信息,匿名加入多个催收QQ群、贷款群、反催收QQ群。

在各个群里,毛晶默不作声地观察了大半年,只要有最新的信息,她就记录下来,先后整理出了不良校园贷的形式、借款的要求、背后的陷

毛晶介绍,虽然国家发文明令禁止向大学生提供网贷,但很多不良校园贷平台会变着法实施变相放贷。

通过调查,她发现在目前的网贷市场中,性质的不良网贷大量存在,针对大学生放款的不良网贷比例更高。

毛晶举例,某某贷以月利率0.99%的噱头,造成利息不高的假象,但一推演利率达21.25%,再加上各种名目的手续费、中介费,利率可以达到50%甚至200%。

让人忧心的是,办理不良校园贷几乎没有门槛。往往只需要借款人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和银行卡,以及父母、老师的电话,根本不用提供收入证明。

“难道放贷者就不担心无收入的学生无法还款吗?”毛晶发现,事宁人的心理,害怕不良贷款影响孩子的学业,宁愿偿还这息。

毛晶说,在网上还里有专门教放贷者催款的技巧,还提供异地上门催收。“催款的垃圾短信大都不堪入目,一天高达100多条骚扰短信,其中部分会发给亲人、朋友、老师进行威胁,骚扰。”

有了这些资料后,毛晶将其整理制作了PPT,并录制了公开课视频《今天,是时候揭揭不良网贷的套路了》,在“双十一”当天推出。

此后,她又与学校学工处老师联合制作发布了一段《5分钟解读不良借贷套路》的动画视频,将不良校园贷的危害进一步揭露。“双十二”上线当天,就获得了1.6万次的点击量。

“幸好听了毛老师的课。”学校组织看过视频后,该校旅游与管理系大二学生徐方甜有些后怕,以前对校园贷了解不深,有些同学还觉得挺时髦,“现在才发现陷阱就在身边”。

受益的不止是该校学生。这段揭露不良校园贷背后陷阱与套路的视频,在网上一经推出,就获得大量转发,引起了全国高校同行的好评和关注。在全国高校辅导员QQ群里,有近600名来自不同高校的辅导员下载了这份课件。

毛晶透露,在学校的支持下,她和学校部分辅导员正组建一个“We知We行”工作室,面向全国各高校征集不良校园贷案例,目前已经收集到8起典型案例,计划在明年3月之前,推出一本不良校园贷案例集,“分析如何避免陷入不良校园贷,加强学生们的金融理财、法律教育,让他们学会运用合法手段保护好自己”。

随着在网络走红,毛晶的个人隐私也暴露在网络之中。她潜伏的不良校园贷群里,甚至出现了她的信息和照片,言语间透露着威胁和谩骂。

这个工作4年收获首届十堰市“十堰好网民”、十堰市“文明市民”等荣誉的女老师在个人微信公众号里坦承心路,“从大学选择师范专业开始,帮助学生实现自己的梦想,用一片云推动另一片云,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便是我最初的梦想。初心在,纵使跋山涉水,也能见到千山万水。”

四、沈阳侦破校园贷案抓获了多少名犯罪嫌疑人

28人。

以下为事件新闻原稿,供参考

8月21日,沈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宣布成功侦破“5.08”“校园贷”“套路贷”犯罪案件。打掉了以犯罪嫌疑人陶某、魏某、郑某、邹某为首的四个以道义大学城学生为侵害目标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28人,初步核查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以人民为中心优化金融服务

编者按: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中国银保监会已于2019年正式启动了“3·15”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统一口号为“以消费者为中心优化服务”,旨在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市场秩序,注重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在“3·15”来临之际,《中国银行保险报》策划推出一期专题,从防范非法集资、提高金融服务适老性、谨防过度消费等角度进行介绍和提醒,引导金融消费者正确使用金融服务,了解自身权益;倡导理性消费观念,培育良好金融消费生态环境,增强金融消费者获得感。

投资谨记风险防范

记者 房文彬

理性投资 远离非法集资

近年来,“e租宝”“钱宝”“泛亚”等重大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接连爆发,特别是2018年以来P2P网络借贷平台连续爆雷,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很多老百姓的血汗钱都“打了水漂”。

“投资途径太少是导致许多老百姓选择P2P的原因。”国际关系学院经济金融学院讲师姚金伟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

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 社会 公众合法权益,国务院颁布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才华表示,《条例》对非法集资的治理从“围追堵截”调整为“疏”“堵”结合,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治理体系的形成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表面上看,非法集资属于金融领域违法行为,扰乱银行业金融机构吸纳存款的市场经营秩序。但在实践中,以正常经营为目的的非法集资占比愈来愈少,以‘投资理财’为名、行骗取金钱之实的愈来愈多。同时,非法集资的外衣日益花哨,包装日益复杂,隐蔽性日益提升,这就要求对非法集资风险的处置必须坚持‘早发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才华提醒广大老百姓,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务必谨记“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远离非法集资。

2020年11月27日,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在“《 财经 》年会2021:预测与战略”上宣布,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到2020年11月中旬归零。

虽然P2P网贷机构已全部清零,但并不意味着非法集资案件就能彻底杜绝,类似“仿冒银行”等新型风险仍然不容忽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忠表示,“仿冒银行”是指个别公司从装修、布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称呼都和银行一样,使普通人误认为他们是银行而与其建立合同关系,导致财产损失。作为普通消费者,如何避免被“仿冒银行”忽悠是个综合问题。除了政府加强监管外,消费者应树立理性投资、价值观念,才能有效规避风险。

目前投资的渠道众多,例如股票、基金、债券、贵金属,以及银行存款等。张忠认为,理性消费者应投资和自己知识水平以及对投资产品了解程度相匹配的产品,不要将资金投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

营造依法理性维权氛围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写道,为权利而斗争是每个人的神圣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维护自己的权利要讲究方式方法,采取非理性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尤其不应该用暴力来反对不公正,不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自己也容易因此付出极大代价。

做到依法合理维权,才更有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例如监管就多次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正规渠道直接向金融机构进行投诉,主张民事权益,依法合理维权。

如何做到依法合理维权?张忠认为,消费者在收到类似“代理退保”“全额退保”“退旧买新更划算”等“美好”信息时,应向可信赖的专业人士咨询,比如保险公司客服等,不要仅听推销人员吹嘘就轻率作出决定。消费者在权利被侵害时,应及时向主管机关(比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会等)或消费者协会咨询并寻求帮助,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损失扩大并挽回部分损失。同时,他还建议消费者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或寻求法律及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的帮助,借此更好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

此外,姚金伟认为,要通过金融投资教育拓展消费者对依法理性维权意识的建立、维权能力的提高,尤其是消费者要完整认识到金融监管体系构成及职能,明晰维权的合法途径和手段,了解相关金融消费者保护政策,做到“知维权、能维权、会维权、善维权”,金融消费者要主动加强金融知识政策学习,克服盲目跟风的投机心态。

再“等一等”老年人

记者 胡杨

稍显“深奥”的金融产品与越来越智能的金融服务正深深困扰着老年人群体,一道道“数字鸿沟”阻碍了老年人适应并融入智慧 社会 的脚步,让老年人在信息化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打折扣。

如何更好地满足老年群体的金融需求?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各类金融机构都在积极思考。

推动金融服务适老化

宁波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研究结果显示,现阶段,人工服务仍是我国老年人银行服务的首选,其对数字化金融服务的需求和接受度都偏低。以宁波为例,作为经济发达的新一线城市,当地仅有55%的老人开通了手机银行。

据建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胡莨靓分析,老年客户由于身体状况和受教育水平等原因,普遍排斥银行电子渠道和自助渠道等金融服务,偏好安全、简单的结算工具,对柜面人工服务依赖性较强。同时,老年客户在网点主要办理储蓄和理财业务,储蓄业务约占七成,其中存折存单业务更是占比高达90%,客观上也难以进行自助渠道和电子渠道的分流。

老年群体对人工服务的强依赖性,更要求金融机构予以耐心周到引导。

《中国银行保险报》走访发现,北京多数银行网点都配备了方便老人的服务设施,例如设置专门的服务窗口、划分爱心座椅和提供老花镜、放大镜、医药箱等,体现了对老年人的特殊关怀。

对于智能柜机或自助设备,绝大多数银行也要求一线业务人员在不触及老年客户隐私的基础上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

考虑到老年人行动不便,部分银行积极 探索 上门服务。例如某国有大行就利用移动展业上门为老年人开展金融服务,运用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实现移动化的业务受理、现场调查、实地拍照等信息采集工作,通过电子化、信息化的数据、影像流转方式,利用网络与后台业务系统进行对接,将柜台“搬”到客户身边。

某股份行北京分行推出了一些老年人专属金融产品,例如能提供附加保险和专线电话业务的银行卡。拨打热线咨询的老人可以跳过语音导航和按键操作环节,直接由专属人工客服对接服务。

受经济发达程度制约,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适老化”更加任重道远。随着存折业务逐渐退出市场,只凭一张银行卡,很多老人不清楚账户发生的变化,从而会产生恐慌情绪。针对这一情况,有农商行推出“存款对账簿”业务,帮助持卡人查看账目的收支明细,既缓解了老年人从折到卡的恐慌,又防范了一定的金融风险。

与此同时,监管也在加强引导,以提升老年人日常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国务院办公厅于去年11月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后,央行随即明确提出,将指导金融机构聚焦老年人日常高频金融场景,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贴合老年人需要的“适老”金融服务。

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能力

有数据显示,近年来,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案件受害者中,60岁以上老年人所占比例高达70%,犯罪分子多通过“假借促销活动来引导老年客户购买虚高收益的非正规渠道理财产品”“以投资养老公寓为名,以高收益高回报的虚假养老项目吸引老年客户进行投资”“假借P2P名号,虚假宣传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项目,吸引风险识别能力较低的老年金融消费者”等方式实施诈骗。

宁波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研究指出,除对新事物认知能力不足外,金融机构对客户金融知识教育缺乏针对性的现状,也导致了很多金融知识宣传并未实际转化为老年人的知识和技能。

对此,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就曾特别提出:要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已有部分银行开展了老年人专项金融知识宣教活动。某国有大行就在网点举办微沙龙,介绍电信诈骗的危害、洗钱案例等,以提高老年人对电信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认识,并且力争把老年群体金融知识的宣教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

一些保险公司则聚焦老年人常用的金融产品,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保险服务政策进行教育宣传,如某险企就开展了“进社区““进养老院”“进老年大学”等活动,普及相关金融知识。

年轻人莫过度消费

记者 于晗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其中青少年网民占比超过四成。

由于青少年网民的崛起,网购消费不断迎来新生力量,一些金融机构因此嗅到了商机。消费分期、学生信用卡、P2P网贷等金融产品涌进校园,“校园贷”大行其道。

2020年,权威调研机构尼尔森(Nielsen)发布的《2019中国年轻人负债状况报告》显示,86.6%的年轻人都在使用信贷产品,其中半数人有债务累积。年轻人中,总体信贷产品的渗透率为86.6%;年轻人平均债务收入比为41.75%,仅有13.4%的年轻人零负债。

引发年轻人过度负债的主要原因是超前消费乃至过度消费。去年12月29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称,一些网络平台通过各类网络消费场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诱导年轻人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有的机构甚至给缺乏还款能力的学生过度放贷,出现违约之后进行强制性催收,引发一系列 社会 问题。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向外界披露了一组数据:广州互联网法院自2018年8月成立以来,共受理了113223件涉互联网纠纷审判、执行案件。其中,被告为自然人且涉及网络消费借贷的案件占比将近一半,其中超过六成案件被告为35岁以下青年,并呈现持续攀升趋势。据此,陈海仪提出,应构建青少年网络消费借贷预防及帮扶机制,预防和帮助青年人走出债务困境。

在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有关负责人看来,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首先是信息披露不当,存在销售误导风险。一些机构或网络平台在宣传时,片面强调日息低、有免息期、可零息分期等条件。然而,所谓“零利息”并不等于零成本,往往还有“服务费”“手续费”“逾期计费”等,此类产品息费的实际综合年化利率水平可能很高。部分营销故意模糊借贷实际成本,容易让人产生错误理解或认识,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其次,一些网络平台过度包装营销,让消费者陷入盲目无节制消费陷阱,尤其容易误导金融知识薄弱人群、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青少年等。再次,部分平台还过度收集、滥用客户信息,存在个人信息使用不当和泄露风险。

对此,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树立量入为出的理性消费观,远离过度借贷消费营销陷阱。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校园贷产品大行其道,针对青少年群体的“套路贷”案件也屡有发生。去年10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警示,提醒大学生警惕不良“校园贷”,尤其当心以“注销校园贷”“创业贷”“培训贷”为名目的骗局。同时提示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切勿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李君提出,建议加大网络贷款监管整治力度,建议禁止给在校学生办理信用卡和提供分期等相关超前消费的金融服务。他认为,学生没有偿还能力,超前消费无疑是给家庭和 社会 带来巨大风险,不利于 社会 稳定和发展。

“过度借贷”风险提示正当时

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互联网时代,利用p2p之名实施非法集资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斯涵涵

近年来,一些网络平台为招揽客户,通过各类网络消费场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诱导消费者过度消费。12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0年第六期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合理使用借贷产品,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

日息低、有免息期、可零息分期、无需抵押、手续简单……种种优厚条件对于人们来说极具吸引力,殊不知这些都只是网络平台的诱饵,先把人哄进来,再用一套精心包装的营销说辞,打动人们尤其是年轻人,使其在糊里糊涂的状态下、天花乱坠的套路面前失去判断能力,从而一步步陷入过度贷款的陷阱。

然而,所谓“零利息”并不等于零成本,往往还有“服务费”“手续费”“逾期计费”等,只是平台方对此避而不谈,实际上此类产品息费的综合年化利率水平远远高于一般金融借贷产品。只说对自己好的,不说对消费者不利的,这种故意模糊借贷实际成本的营销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容易让人产生错误理解或认识。尤其易对金融知识薄弱人群、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青少年等产生误导。

此外,打“白条”买奢侈品、用“某呗”送“粉丝应援礼”“借贷追星”……网络平台信贷鼓励消费的刻意引导以及较低的审核门槛,都让借贷变得非常容易,刺激着人们超前消费、负债消费的欲望,靠贷款度日、寅吃卯粮的年轻人层出不穷。

贷款消费看似“潇洒”,实则是小型债务危机,处理不好就会演变为人生危机,诸多大学生因校园贷而发生的悲剧早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从个体来看,借贷消费、盲目贷款极容易“啃老”,导致与父辈、家人产生龃龉、争执,资不抵债使自己变成“负翁”,既不利于个人事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家庭生活的和谐。一旦养成攀比、炫耀、打肿脸充胖子、超前消费的恶习,更易跌入“零储蓄、高负债”的恶性循环。

对整个 社会 而言,一些网络平台的网贷营销过度、违规营销,导致当下过度借贷的现象比较严重,若不加以遏制,“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盛行,既增加年轻人自身和家庭的债务负担,也可能带来今后的 社会 养老风险。而网贷平台的过度放贷、暴力催收,恶意催收等行为,也已引发一系列家庭和 社会 问题,给消费者个人、家庭和全 社会 埋下多种隐患。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又将引来又一个消费高峰,银保监会的消费风险提示正当其时。

过度借贷、“以贷养贷”的危害不容小觑,盲目消费之风不可长,政府部门要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全面防控金融信贷风险,督促网贷平台规范经营,不得任性而为。而以消费贷、现金贷为主业的网络平台更应承担 社会 责任,要谨守商业伦理和有关法规,不能唯利是图,一味误导、引诱年轻消费者借钱消费;对于年轻用户,应该做好背景调查和资料审核,完善或建立风险测评和监控体系,不能助长其过度消费的心理。广大民众特别是年轻人则要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金融消费和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树立量入为出的理性消费观,摒弃虚荣、攀比、盲从心理,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更不要“以贷养贷”“多头借贷”,避免落入过度消费、入不敷出的陷阱。

对兼职引诱贷款骗局描述正确的是,大学生培训贷款被骗的经过?

“报名‘打工’后,首付500元,剩下的学费分为12期。 之后可以兼职支付。

“……广西某艺术系大学大三学生王辉(化名)本以为要分期支付班级学费,没想到迷上了“培训贷款”。

尽管政府多次明确规范校园网络消费贷款,强调不得向大学生发放贷款、引导大学生贷款,但教务老师调查发现,针对学生群体的部分“培训贷款”已取代“马甲”卷土重来。

日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2022年第1号预警,提醒大学生警惕“培训贷款”诈骗。

警告称,有的培训机构以提供兼职为由,引导学生听课,在网络平台上填报不实信息处理“培训贷”。

新京报教务老师调查发现,为了让大学生支付数千甚至数万的培训费,一些教育机构用“教育分期”来取代概念,引导大学生利用具有互联网金融机构预付功能的平台“借钱进修”。

有些学生借钱付了钱后,不仅没有学到有价值的课程和专业知识,反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兼职”的诱惑

“销售老师给我发了一个二维码,让我赶紧扫码付款,我磨了以后才醒过来。 不是分期支付学费。

经过一连串的索赔,终于收到了退款,但回想当年在培训机构交学费购买的经历,王辉仍难掩愤怒。

王辉告诉新京报教务老师,他平时通过网上免费视频课学习软件设计。

今年1月,他通过免费学习群得知火虎教育的销售,对方自称张老师。

张老师告诉他,在火虎教育中付费学习一个月,就能满足打工的要求,之后就可以“单边带学边赚零花钱”,培训费共计5900元。

4月26日,教务老师以学生身份加入火虎教育试听组,团销也推出多个兼职网站,称“平时打工,可以赚钱”。

在王辉提供的聊天截图中,老师给他发了几张据称是学生打工收入的截图,还有1820元、6900元、4200元的收款记录,让王辉非常心动。

销售教师给教务老师发了一张据称是学生兼职收入的对话截图。 收入价格为1800元至3200元。

照片/对话截图

张老师知道王辉有学费压力后,表示“可以申请勤工俭学名额”,只要申请“勤工俭学”,首付500元,剩下的学费可以分成12期,之后兼职支付。

“我们把学费分成12个月,一个月平均分配到400多个。 不愧是海报120元。 你一个月抽出两三个小时,做三张海报也够我们一个月的学费了。

在王辉提供的聊天记录中,张老师表示,分期付款是机构的“勤工俭学”项目,可以帮助申请。

对方提出的“分份兼职”方案具有诱惑性,王辉没有引起怀疑,在对方的要求下提供了自己的姓名和****,“以为申请兼职并填表格”,当场给张老师转账了500元“首付”。

对方声称给学生分期付款的是“兼职”,并以此为由向学生索要各金融平台的借款金额,称要看信用。

回答者供图

没想到付了第一笔钱后,掉进了对方的“陷阱”。

王辉说,随后,张老师以“财务要考核信用”为由,查看了王辉在国内几大网购平台上,借款功能中的借款额度,王辉所在网购平台的借款功能可以开通,500 对此,张老师表示:“需要用于后期兼职。

“我以为他们看信用是为了向我申请分期付款,所以没有怀疑。

“王辉说,在对方的指导下开通借款功能后,张老师马上给他发了一张‘二维码’,让他马上打扫,‘学校在这个平台分期付款’。 他付款后,发现自己一次性透支5000元,收款方为郑州润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你为什么报告了火虎教育提供的培训课程? 收款人成了另一家公司吗? 对此,火虎教育的销售人员表示,郑州润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火虎教育的分公司,很多学生通过郑州润一缴纳学费。

在教务老师以学生身份推销的对话中,多次要求对方提供教育培训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对方首先说:“你上大学,你的老师和校长发给你吗? ”他反问。

在教务老师的进一步追问下,对方只提供了企业所谓的荣誉证书,没有提供相关的教育培训资格证书。 教务老师在第三次追问中,对方只回答“信不信不学习”,再多也没有了。

教务老师查询天眼检测发现,北京火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文化咨询等,郑州润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咨询、网络技术开发等。 也就是说,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教育培训。

另外,北京火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注册地址和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对此,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法律专家表示,按照规定开展的面向社会的培训活动,或者取得教育、人社、文旅、体育、科技等业务主管部门执业许可证,或者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企业经营范围内有明确的“教育培训”业务项目。 否则,将违反办学或非法经营。

另外,“咨询、策划”等与“培训”是不同的经营项目,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行业类别中是不同的行业,不能代替培训项目的许可审批。

“也就是说,这家公司进行的职业技术培训活动,如果没有得到许可和批准,就是非法经营。

消费者可以回收自己的费用,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违法所得数额处以1~5倍的罚款。

引导学生虚构身份以避免监督

王辉的遭遇并非个案,“贷款引导”也不是家教机构的“套路”。

新京报教务老师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用关键词“火虎教育分期”进行搜索,查询了30多条相关投诉。 有些索赔理由是“以兼职为理由诱导贷款”。

在黑猫投诉、知乎等网络平台上,不少培训机构被指示引导大学生培训贷。 用“培训贷”关键词搜索,涉及投诉数以万计,被投诉的教育机构多为软件设计、软件培训等领域的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

为什么大学生常常陷入“培训贷”的陷阱?

在王辉提供的与火虎教育销售的聊天记录中,对方使用的话术非常“套路”,比如把交学费称为“在某金融平台对接”,给学生交了二维码后,直接说:“时效只有一分钟,手速

王辉使用某金融平台的借款功能支付5000元后,“姐姐,我借钱了吗? ”他反问对方。 对方直接让他在月底还款日自己选择分期还款,继续收取剩下的400元学费。

催促的时候,“财务结束。 上课不结束的话会延期”等,也会使用相当有压迫感的销售谈话。

对方使用“快捷”“财务下班”等销售挤压手段,称学生当时没有时间质疑。

回答者供图

与此同时,一些培训机构表示,“将引导学生在网络平台上填写不实信息处理‘培训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第1号警告也提醒大学生。

教务老师在黑猫等网络投诉平台上发现,一些关于“培训贷款”的投诉就是这样。

以某网友在黑猫平台就云易绘教育引发的投诉为例,其提交材料显示,该机构工作人员用“教育分期”一词冒充概念,教育分期由国家支持,要求学生在网络贷款平台填写不实身份信息

在网友提供的对话截图中,云易绘教育的一位卖家以“为了不影响学生在大学申请奖学金和奖学金,完全独立于学生身份”为由,在学生贷款职业栏中填写了“商业服务商”,收入上填写了“500”

新京报教务老师注意到,一家名为“云易绘”的培训机构正在游说学生购买课程,“只能申请腾讯课程的补习分科”“腾讯课帮你领补习券”“去腾讯课帮你申请绿色教育频道”

销售诱导学生贷款时虚构的身份信息。

回答者供图

对此,新京报向腾讯教室求证,对方回应称,“腾讯教室”此前明确要求组织在经营活动中不得诱导消费者贷款,也不得违反规定擅自使用腾讯品牌,但目前

维权群体年龄逐渐下降,维权难是普遍困境

为了归还维权,王辉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在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四处投诉后,王辉终于拿到了退款。

“之后,我在《知乎》上分享了这个经验。 确实有过同样经历的学生找来了,在维权方面帮了他们一把。

”王辉说。

现实中,很多学生陷入了维权难。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封跃平是“黑猫”投诉律师援助团的专家律师。

今年以来,封跃平在三四个月的时间里,受理了近千起学生卷入“培训贷款”的纠纷。 维权难是学生们普遍面临的问题。

“交费后老师就不跟进了”“授课质量差”“没有按约定提供兼职”……教务老师在接受采访时发现,学生购买的课程存在这样的问题,想要退款,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被培训机构牵着鼻子走

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法官毛文蝶根据审判经验总结了维权难的主要原因。

首先,“培训贷”是双重法律关系,即消费者与教育培训机构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消费者与金融平台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两种法律关系相互独立。

消费者可以要求教育机构解除合同,退还未消费费用,但消费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金融平台还款。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因教育培训机构不履行合同而拒绝继续偿还贷款,影响了个人征信记录。

其次,毛文蝶说,教育培训机构存在没有提示义务的问题。

“审理过程中发现,教育培训机构存在很多误区和引导行为,使用‘培训贷款’支付可以减轻一次性支付压力,或者强调‘分期’一词,降低了贷款风险。

但在诉讼中,往往难以证明诱导事实,由于培训贷款中的两种法律关系相互独立,消费者无法接受培训时需要支付贷款。

此外,由于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内部管理混乱,部分小规模机构与无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在运行中存在侵犯隐私等法律风险。

封跃平发现,“培训贷”维权者群体年龄逐渐变小,不仅大学生参与,高中生也参与其中。

其次,串谋事件的可能性也很大,一些被投诉的机构并不是完全的教育机构,甚至“皮包公司”也存在监管盲区。

封跃平表示,维权难是大家普遍的感觉,因为这些消费最高在1万元左右,诉诸法律的话维权成本太高。

学生们大多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培训机构寄送律师函,或向消协投诉退款,“有的机构担心几千元会影响生意,直接退款。

最难的是连合同都没有签订的维权者,封跃平说,在他接触到的事件中,有线教育培训机构以“集中精力给大家解决助学贷款”为由,邀请学生到学区签订了合同。

“那时,第三方工作人员来了。 学员连思考的机会都没有。 基于对教育机构的信任,签订了贷款合同。 对方把合同(教育培训合同和贷款合同)都拿走了。 学员试图退款时,连证明材料都没有。

“封跃平说,投诉人口中的‘第三方人员’实际上是贷款人,如果没有相关合同,学生想退款时既不能从培训机构退款,也不能被贷款机构催缴。

被贷款机构起诉并要求法院还款后,学生为了收集自己的个人信息,只能按照对方提供的贷款记录坦率地付钱。

打击“培训贷款”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

据报道,从2016年开始,监管部门开始着手整治校园贷款市场。

2017年6月,原银监会等三部门印发通知,明确要求暂停互联网贷款平台校园信贷业务、禁止培训、就业类机构捆绑信贷产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入大学校园。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规范的校园贷款管理文件,不允许任何网络贷款机构向大学生发放贷款。

尽管有了这个规定,对学生的“研修贷”还没有消失。 北京市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在2020年春季对“培训贷”的警示宣传中表示,过去3年(截至2020年),全市法院审理与“培训贷”相关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达60多起。

这只是诉诸法律的案例数据。

2020年10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发布警告。 现实中仍然存在“校园贷注销”、“套路贷”、“培训贷”等诸多不良“校园贷”陷阱,损害了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醒学生注意。

2023年3月17日,为治理大学生网络消费贷款乱象,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网络消费贷款监管。

在监管机构多次发文加强对大学生消费贷款监管的同时,机构引导大学生贷款的情况依然存在。

为什么“培训贷款”被禁止?

封跃平认为,巨大利润和违法成本低是重要原因之一。

“培训机构认为用户通过贷款购买产品是合理的,但销售必须利用这种话术,才能形成销售产品的闭环。

例如,如果对方没有钱,就借钱。 培训机构也有贷款的战略合作伙伴。 这样的“一站式服务”,让客户很难从“入口”走出来。

其次,封跃平认为,虽然政府从管理角度出台了很多政策性文件,但在落地执行中,震慑力还不够,要依据行政机关各自职权共同打击这种违规情况,需要多部门执法。

例如,销售中有虚假宣传吗? 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甚至诈骗,只有由公安牵头,金融监管机构、市场监管机构、教育部门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才能发挥最大效果。

同时,封跃平表示,大学生迫切的就业期望和社会经验不足往往被培训机构利用,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大学生自身也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毛文蝶也表示,一方面主管部门建议对此类教育培训机构加强资金、合同、营销方面的监管,另一方面加大司法普法和宣传力度,提高相关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在2022年一号预警中,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提醒学生一定要警惕,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识别能力,认识诈骗。

不要轻易给自称“老师”的陌生人添加微信,加入打着兼职赚钱招牌的班级,不要在陌生的页面或平台上转账或贷款。

遇到不顺利的事情,要三思而后行,及时与老师和家长沟通。

北京新闻教务老师刘洋

编辑缪朝霞校对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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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一律暂停校园贷了吗?

一、网贷平台一律暂停校园贷了吗?

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据调查,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差别较大,个别平台存在学生身份被冒用的风险。此外,部分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的平台难以控制借款流向制力的学生过度消费。

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且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于存量业务要制定整改计划

江西金融办官网近日披露,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5月27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且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务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退出时间表。

二、2021年停止招生的山西本科院校有哪些?

2021年停止招生的山西本科学校有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三、网贷平台一律暂停校园贷了吗?

因为没有\uD83D\uDE2D

四、广东发布网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一律暂停开展校园网贷业务

2月28日,广东省金融办在官网发布了《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文件自2018年3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通知要求,暂停开展校园网贷业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47号)等相关规定,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整治。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具体按照上述通知以及国家相关部门最新要求执行。

此外,对不配合监管、拒不整改、有意逃避监管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等已存续网贷机构,视具体情形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处罚,依法予以查处;其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另行新设立或投资入股网贷机构,各地、各部门应对其予以重点监管。

通知全文:

为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2016年第1号令,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范我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业务活动,促进我省网络借贷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一)强化市场准入。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具体管理办法由省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各地、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已存续网贷机构严格开展现场检查、整改验收等工作,对验收合格的指导办理备案登记相关事宜。对不配合监管、拒不整改、有意逃避监管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等已存续网贷机构,视具体情形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处罚,依法予以查处;其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另行新设立或投资入股网贷机构,各地、各部门应对其予以重点监管。

(二)坚持穿透式监管。对于《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未明确的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和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并重点把握信息中介、小额分散、线上经营、合理定价、专注主业等原则,对业务实质进行界定,不留监管盲区。

(三)强化监管手段。监管部门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依法采取多种措施对网贷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与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监管谈话。省金融办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或会同相关部门对备案登记后的网贷机构进行评估分类。

(四)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公安部门依法指导、监督网贷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上线运营30天内,到注册地所在市级公安机关办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手续,安全等级应当不低于三级;督促选择国家认可的等级测评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等级测评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并按规定定期开展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指导、监督网贷机构按照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法律法规及技术安全标准要求,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指导、监督网贷机构加强通信网络安全防护。

(五)加强监管科技应用。各级监管部门应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网贷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省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网贷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收集、整理、分析网贷机构的业务活动,持续监测风险状况。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或指定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指导网贷机构在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开业前,接入全省网贷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鼓励已存续网贷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先行接入全省网贷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

(六)加强失信约束惩戒。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存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或不按要求履行法定义务、侵害出借人或借款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网贷机构列入失信名单,将严重失信网贷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纳入失信“黑名单”,依法限制发起或参股设立网贷机构并对相关人员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七)加强监管力量。各地、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专业化、相对稳定的监管队伍,配备必要的监管设施和监管手段,确保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同监管,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要建立健全网贷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对网贷机构工商注册、备案登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违法违规等信息进行共享。

(九)强化重大事件的发现与处置。省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网络借贷行业重大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置有关重大事件。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网贷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省金融办。省金融办应当及时将本辖区网贷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省人民政府、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抄送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

二、提升行业规范发展水平

(十)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网贷机构完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安全、出借人和借款人保护、客户信息安全保护及投诉处理等制度,保持公司治理有效性。鼓励网贷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及实缴资本,聘用具有丰富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高管,增强机构实力,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十一)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引导网贷机构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切实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领域和偏远地区的服务,积极探索开展“互联网信用三农”服务。

(十二)强化机构防控风险主体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网贷机构切实承担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细化明确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风险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与自身业务经营管理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重大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守好风险防控底线。

(十三)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各地、各相关部门依法监督网贷机构执行《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等相关监管规定,全面履行义务,不从事或接受委托从事相关禁止活动或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为不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政策、产业政策的融资项目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行为。

(十四)暂停开展校园网贷业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47号)等相关规定,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整治。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具体按照上述通知以及国家相关部门最新要求执行。

(十五)落实银行资金存管。各地、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网贷机构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落实银行资金存管,具体按照《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鼓励优先选择在本省设有经营实体的商业银行实现银行资金存管。

(十六)做好合格出借人审查和风险提示。各地、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网贷机构做好合格出借人审查,对出借人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评估不合格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网贷机构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网络借贷风险、禁止性行为,尤其是风险自担原则,并经出借人确认。

(十七)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披露。各地、各级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网贷机构严格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做好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其官方网站及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其他网络渠道显著位置披露本机构所撮合借贷项目等经营管理信息,并按要求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十八)妥善解决。网贷机构、出借人、借款人等相关各方之间出现的,鼓励通过自行和解、请求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调解等途径妥善解决,也可通过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提讼等途径解决。

三、明确职责分工

(十九)落实部门管理责任。省金融办具体承担本省网贷机构的机构监管日常工作,包括对网贷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银监部门省级派出机构负责制定本辖区网贷机构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行为监管,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网贷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调机制。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对网贷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省公安厅牵头负责对网贷机构的互联网服务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监管的违法违规活动,依法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犯罪。省网信办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省工商局负责依法登记注册网贷机构,对违反工商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查处。

(二十)落实属地责任。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本辖区网贷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第一责任。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承担本辖区网贷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银监部门市级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活动的行为监管,配合本市人民政府开展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等工作。

(二十一)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要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省内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络借贷专业委员会要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暂行办法》、本通知和协会章程开展自律管理并接受监管部门指导。

四、其他要求

(二十二)严格履行职责义务。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暂行办法》和本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参照本通知执行)要求,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网贷机构的管理。各级监管部门应严格履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本通知相关职责。网贷机构、出借人、借款人应严格执行《暂行办法》,履行相关义务。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三)定期报送监管情况。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于每年2月中旬前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金融办报告上年度本辖区网贷机构监管情况。省金融办应于每年3月中旬前向省人民政府和中国银监会报送上年度本省网贷机构监管情况。

(二十四)强化跨区域经营机构的管理。注册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网贷机构,其在本省设立的分支机构,遵守本通知的规定。网贷机构应当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作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发现网贷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与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住所不一致的,应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通报后应依法进行处置。

(二十五)严肃处理违规经营机构。对未取得备案登记或被注销备案登记,但实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综合违法违规情况和情节轻重等,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二十六)本文件自2018年3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如何看待大学生借贷,校园网贷的危害和防范措施

一、如何看待大学生借贷,校园网贷的危害和防范措施

凡事都有两面性,不能全面否定或全面肯定。首先是贷款目的,假如是为了购买奢侈品进行高档消费,那么前提是自身拥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才行。如果每个月生活费才一千却借了2万去高档消费,结果造成自己直接完全还不起只能借更多拆东墙补西墙陷入深坑。这种事无法避免,网贷就是因为其手续简单下款方便等便捷性被众多需求旺盛的大学生看中,投资方也看到这个市场,于是大批资本涌入。直白一点说吧,网贷相当于是搬到了网上,银行规定年利率高于银行四倍以上的属于,但网贷平台玩了一个概念套路,他们只有日利率和月利率而没有年利率,结果就是既不违法也不合法属于灰色地带。

二、大学生如何防范网贷

一、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坚决非法网贷

“校园贷”、“现金贷”等不良贷款平台除按照贷款本金收取利息外,还存在“手续费”“押金”等多种形式的附加条款,综合融资成本极高,。贷款逾期后的电话催收、网络公开个人信息、甚至暴力催收、各种威胁等,将严重影响同学们的学习和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了解相关金融贷款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身的辨别能力,贷。

二、提升金融素

现代社会,金融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金融发展改善生活的同时,如何有效抵御各种风险呢?对此,掌握必备金融知识、提升自注重学习生活中必备的金融知识和技能,避免因风险意识或辨别能力不足而陷入各种金融骗局之中,要提高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的甄别、能力,自融机构办理金融业务。

三、珍爱个人信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人社会,同学们应确立“信用是人生之本”的价值观,自觉培养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注重个人信息保护,日常生活、升学就业、享受不便,从而影响自己的人生发展。

四、树立健康消费观,弘扬勤俭节约美德

大学时光美好而宝贵,同学们要坚持以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把提前消费、透支行为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形成正确的量入为出,弘扬勤俭节约美德。

五、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争做金融好网民

以互前明显增多,同学们要强化网络安全骗表现及行骗伎俩,提高警觉性,自觉非法金融广告、非法行卡盗刷等。不制造、不传播金融谣言,不纵容、不妥协非法金融活动,维护清朗网

三、如何看待大学生借贷,校园网贷的危害和防范措施

现在大学生去做的特别多,然后他们有可能在生活当中特别想买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家里面又不可能一次性给他们那么多的钱,然后家里面也不允许他们去买这样的东西。所以很多人就会选择去做贷款,然后往往贷款公司的话也不会给大学生放款,因为大学生他们的还款能力有限,所以给他们放款的话无疑是增大了自己的风险。

但是那种黑心的那种套路的贷款,他们才不管这么多了,他们只要逮住一个是一个,然后想方设法从大学生身上赚钱,然后像校园裸贷,然后套路的,然后利滚利的这种东西真的是特别的多,然后这个时候该怎样避免呢?我觉得如果真的需要钱,然后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的话,你去贷款的话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定要做好规划规划的好,其实风险也就没有,然后一定要找那种正规的贷款公司,不要找,公司也不要找那种套路的贷款公司!

四、大学生学籍信息泄露的危害?

1.

如无意外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2.

学籍号泄露要看是泄露给认识的某个人,还是一些陌生人,或者有组织的一类人。社会上有些人会大批量购买学籍信息,然后贩卖给有需求的各类中专,职业院校和课外培训机构。各中职院校购买信息后就批量给学生或学生家长打电话,发短信进行招生宣传。

3.

你是高中生,只要报考的是国家统一招生录取院校,是对考大学不会有影响的。如果是你没有报过的学校联系你的话,需要认真核实一下。

4.

另外,高中生没毕业的话还属于中等学历教育,学信网是查不到的,从2018年开始,高中、中职学历才开始录入学信网,全国可查,18年高中毕业生应该可以在学信网查询到学历信息。如果你是在读高中生还没有学信网账号,可以进入学信网,用身份证和手机注册学信网账号,然后登录,进入学信档案,点击学籍信息可以查询。如果你有学信网账号,可以登录及时修改你的密码

校园网络借贷具体有哪些危害

一、校园网络借贷具体有哪些危害?

利息。如果你没有按时还款会影响你以后的信用,。这个东西会入档案的

二、校园卡老是收到贷款短信

新办的校园卡总是收到贷款的短信,很可能是自己的手机号泄露了。如果自己没有贷款这方面的意愿,可以拉黑,自己能在手机上找到,也可以利用手机管家进行拦截。一般来说这样的贷款短信都是手段,不要轻易的去相信。

一、收到贷款短信怎么办

手机总是收到乱七八糟的垃圾广通过手机自带的垃圾短信拦截功能,在页面中设置就可以了。如果手机APP里面有手机管家的话,也可以利用手机管家进行拦截。最简单的方法以将其拉入黑名单,这样对方的短信和电话都不会再收到了。线,选择人工客服向运营商进行投诉。要想不收到拦截短信,一定不要在借款网站上留下自己的****,只要留了一个网站就可能会被卖到别的中介那里,也不要在一些调研网站或者跟借钱有沾边的网站留下****,不要接陌声的队员电话或者推广电话,只要他们被打了标签,发短信。

二、网贷的危害

网络贷款如果正常还款是没有什么危害的,但是如果用户不能按时还款或者多的危害,首先网贷逾期还款会被收取罚金,有的网络借贷平台还会收取违约金,增加了用户还款时,平台会进行短信款,借贷平台就会中心,用户的征信就会变成不良,银行都会拒绝,对以后买。网贷不还,平台还会进行各种催收,注销了手机号,平台也会打给你的家人或者朋友,会给你的亲朋好友形成不进行了网贷,一定要及时还款,防止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校园贷的危害有哪些?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正规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2017年9月6日,教育部发布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但是因“校园贷”引发的大学生安全事件为何仍频频发生?校园贷究竟有什么危害?为何在大学生中屡禁不止呢?

一、校园贷的危害

校园贷对于社会防范心较低的大学生群体其实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校园贷对大学生的现实危害很大,主要有5个方面:

“低利息”并不可信,实则性质。网贷平台往往会以低分期利率吸引学生,月利率普遍在0.99%至2.38%之间,但实际上网贷并非如广告宣称的“低息”。目前网贷平台多数产品的年化借款利率在15%以上,所谓的“低利息”并不可信。0.99%月利率是营销把戏,学生容易“上当受骗”。而在知乎网站上,多名财经类大学生网友也匿名爆料了该贷款平台的利率猫腻,其通过excel里用irr函数都能算出来年利率超过20%,所以还是要提醒大家不要忘了咨询费里暗藏猫腻。

贷款很容易,漏洞却很多。为吸引学生贷款,这些平台皆打着“一分钟申请,一天下款”这样的口号。有的贷款很便捷,只需要一张身份证就可以,有的同学碍于人情关系等原因,用身份证替别人办贷款。随机搜索四个校园贷的信息审核程序,都称只需要学生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学校,年级,学号,以及父母双方的姓名,****等等。其实这种行为风险很高,因为一旦对方无力还款,剩余的债务就由“被”办理人独自承担。

一旦逾期,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有些案例中,一旦学生贷款还不上,网贷平台并不会通过正当途径追款,而是采用给父母、亲友、老师群发短信、在校园里贴大字报,甚至安排人员上门堵截等威胁恐吓的手段向学生催款逼债。曾经一位受害者母亲哭诉:“家里的电话被他们一个接一个打,到最后就用“呼死你”的电话轰炸。我们也没有能力还,他们就采取很激烈的手段,比如,拿胶水塞住门锁、喷漆等,然后进行恐吓,说要把孩子砍死、打残之类的。”

易滋生借款学生逃课、辍学等恶习。高校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时就有恶习,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肯定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因此,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因此大学生千万不要结交损友,误入各种陷阱,一步错步步错,因校园网贷,特别是“裸贷”将自己推向深渊和悲惨境地。

不法分子利用“”进行其他犯罪。很多网贷平台只是对学生信息进行形式审核,至于有没有还款能力,信用等级如何,则并不予以考虑。抓住了大学生这一消费群体的心理特点,更容易引诱大学生“愿者上钩”。犯罪嫌疑人让学生提供身份证明、银行卡、手机卡等资料,而大学生往往防备心理较弱,从而使得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学生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信息搞电话、骗领信用卡等。

二、为什么校园贷现象屡禁不止?

2017年6月28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网贷业务,并根据自身存量业务情况,明确退出时间表,同时鼓励银行等合格放贷主体进入“校园贷”,并明确互联网平台可以提供助贷等服务。此次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校园贷监管,校园贷为何还是屡禁不止?

校园贷变相套路学生教育部发布的不让贷款进校园,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这种现象。从目前出台的一些管理举措来看,大多较为原则和笼统,未能打到校园贷的“七寸”。但事实上,仍有人钻漏子。比如校园贷缺乏明确的管理主体;比如要求借贷平台加强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也基本上是一种提醒,缺乏制度性约束和具体办法。正规的贷款一般手续比较繁琐,但是这种类似的网贷手续却相当简单。只需要身份证,手机号等一些简单的资料就可以申请。

学生超前消费,自制力差。校园贷的对象主要大学生,而大学生这一群体的特性就是“花明天钱、圆今天梦”,他们对新产品的好奇、对时尚的追逐,着消费欲望。但面对高价产品,没有收入来源的大学生又往往囊中羞涩。学生一旦接触校园贷,会很容易被此“诱惑”,那就是一个无底洞,这个贷款还不上,再贷一个还前一个贷款。最后,钱滚钱,利滚利,滚成一个大雪球,压得喘不过来气。在这种无限循环的“补窟窿”中迟早会承受不住崩溃。

学生贷款渠道有限,对校园贷风险知之甚少。国家叫停网贷机构,由银行接手,这无疑给校园借贷业务加了一层保障。但是银行自身可能并不愿意花特别大的力气做这个事情校园借贷方面的业务,一是性价比低。二是学生多无偿还能力又不能纳入征信系统,很容易有借无回。

根据腾讯新闻的调查显示,在23939个大学生调查样本中,对于“你了解校园贷的相关金融和法律风险嘛?”问题,37%的大学生表示完全不知道,26%的大学生表示基本不知道,22%的大学生表示部分知道,仅有15%的受访者表示非常了解。

校园贷所引发的“灾害”,学生个人、学校、网贷平台、监管部门等各方面均有责任。监管部门严格控制,金融机构积极介入,教育部门更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教育,使其养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合理借贷,及时还贷,保持自己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如果只是一味禁止,即便叫停借贷,很难保证不会出现其他问题。

四、不良校园贷有哪些性质?

1.校园贷款是具有性质。不法分子将目标对准高校,利用高校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肆意赚取学生的钱。

2.

校园贷款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高校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时就有恶习,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肯定不足以满足其需

求。因此,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

3.

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对学生个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

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4.有不法分子利用“”进行其他犯罪。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骗领信用卡等。

好了,今天关于“中消协发布校园贷警示”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中消协发布校园贷警示”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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