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教务处目录
湖工大教务处是湖北工业大学负责本科教学管理的行政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本科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教学管理,包括排课、考试、成绩管理、学籍管理等。
2. 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3. 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跟踪和反馈。
4. 组织和协调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等实践教学环节。
5. 协助学校领导做好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制定本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本科教学管理体系。
如需获取更多关于湖工大教务处的信息,可以登陆该学校官网查询或直接联系教务处工作人员咨询。
一、湖南工业大学教务系统地址 湖南工业大学教务处系统入口:
二、湖南工业大学简介
湖南工业大学是一所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大学,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株洲工学院更名为湖南工业大学,同年合并了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过程中,先后有湖南城市建设学校、湖南省财会学校并入。
学校的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58年创办的株洲市师范学校。
学校以包装教育为特色,是我国第一个被国际包装协会(IAPRI)接纳的会员单位,是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教育委员会的主任单位,也是全国高校中惟一的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和中国包装技术培训中心。
1995年学校作为首批试点的院校,率先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8年被教育部评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09年获得外国留学生招收资格,2010年以优秀成绩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2013年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3年底获“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招生权,201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21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材料科学与工程”获批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853.7亩。
图书馆总建筑面积为55430.29平方米,馆藏图书283.27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4亿元,数字终端8297台。
学校拥有较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建有标准的塑胶田径运动场、体育馆及满足体育教学需要的各类运动场地。
从武昌火车站走的话,有74、306、902路车到湖北工业大学下,
进大门直走到转盘向南(左)转直走,在科技楼对面,教二在右手面。
湖南工业大学教务处入口: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1. 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各项指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确保教学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努力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2. 掌握全校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3. 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校教学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计划、教学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4. 负责特色专业、重点专业、新专业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5. 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课程与系列课程的建设,组织国家、省级及学校精品课程的申报与验收;
6. 组织各院部制订(修订)和实施专业培养方案、各课程教学大纲及各有关教学文件,协调各院部之间的教学工作;
7. 制定校历,安排学年、学期教学进程,组织全校课表编排和教学场地的调度;
8. 负责全校的定期教学检查、教学专项检查等工作,组织遴选和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人选的工作,负责教学秘书的培训与业务管理;
9. 配合人事部门搞好师资队伍建设、教师职称晋升考核和聘任等工作,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10. 组织全校性的教学管理奖、教学之星、教学新秀、教学名师奖、优秀教材奖等各项教学奖励的遴选工作;
11. 负责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实施,指导、检查二级院部考试的组织与实施,负责考风建设工作;
12. 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包括升、留级,休学、退学、复学、转学、转专业、进修、辅修等,办理学生报到注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处理学生的有关奖惩事项;
13. 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审查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管理与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肄业证等学历学位证书;
14. 负责“专升本”的选拔、考试、录取工作;
15. 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参与验收评估等工作;
16. 负责实践教学经费的预算和经费下拨方案的制订,检查、督促实践教学环节的运行与管理,督促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的实施;
17. 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的立项、经费审核、执行等管理工作;
18. 负责制订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审定工作;
19. 负责全校教材的征订、采购、发放和书库管理,负责学生领用教材登记和费用核算;
20. 负责学校有关教学档案的建设、归档、整理、保管,负责二级院部教学档案建设的检查工作;
21. 负责各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建设、检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
2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