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导游证年审平台目录
湖南导游证年审的流程如下:
1. 访问湖南导游证年审的网站。
2. 在首页上找到并点击“登录”按钮,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3. 成功登录后,在个人中心页面找到“年审申请”选项,并点击进入。
4.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教育背景、从业经历等相关信息,并确保准确无误。
5. 根据要求,在指定位置上传所需的年审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从业经历证明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帮助。
鉴别导游证真伪的方法有很多:
一是通过国家旅游局官网的导游查询系统()鉴别其真伪;
第二,张家界的导游换了电子导游证。
第三,出示导游证和个人身份证进行比对,是否一致;
第四,是携带湖南旅游(全球通)团队电子旅游行程单由旅行社出具,但假证无法向旅游者提供此证明;
5.拨打张家界旅游服务热线:进行人工查询。
官网: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IC卡要年检,资格证不用的,因为IC卡是用于上岗的。
通常是每年的年初,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情况,每年应该还是会多一两次补年检,具体时间要问你所在地省/市旅游局。
首先要让你的所在工作旅行社(指你导游证的挂靠单位)上报给上级旅游局,注意个人无法直接上报,要填两至三份年检表格(可由单位、旅游局、网上获取)、费用(各地不同)、一寸照片两至三张一并叫给你社,由社领导上报,就不用你再管了,检好社里会给你的。
注意:两年不检的话导游资格证将会作废!!(我是甘肃的,其他城市也应该相同),希望你顺利!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已取得导游证的导游如果一年不参加年检,将同时取消其导游证和资格证。
所以注意下,不要错过了年检:)~ 申领导游证及导游证年检(全国通用的:) 申办资格 通过导游资格证考试者 申办材料 通过导游资格证考试后,申请导游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或《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2、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中心登记的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3、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按规定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5、《导游人员基础信息备案报告书》 导游证年检说明 参加导游证年检的导游须提交以下材料: 1、《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 2、导游证 3、记分卡或导游证副证 4、旅行社对所聘导游的工作总结 5、年检培训合格证 6、《导游年审报告书》 办理程序 导游证领证程序:、 1、申请人备齐上述资料后,提交当地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2、当地旅游局5个工作日内将导游个人资料上传省旅游局审批,省旅游局审批后由市旅游局制作IC卡导游证。
3、IC卡导游证制作完成后由便民中心旅游局窗口颁发给导游本人(导协导游到导协领证) 导游证年检程序: 1、参加导游证年检的导游准备好以上材料后,提交当地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2、当地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90个工作日年检完毕。
收费依据、标准 计价格[2002]421号; 60元,现在是80元了:)~
导游证办理流程、导游证年审及注意事项 一、 颁发导游证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原件,一寸正面免冠平光红底彩色近照二张,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与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定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旅游局导管中心办证(工本费40元,岗前培训费100元)。
二、变更换发导游证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原服务单位转出证明,现服务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旅游局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跨地区40元)(区域内2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三、 遗失补发导游证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或导游等级证、身份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刊登遗失启事的省级报纸或湖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开具的遗失公告交费发票。
2、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1个月后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4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四、更换损坏导游证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4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五、导游证升级(等级变更)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导游等级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4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六、导游证停职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原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的转出证明。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管中心办理停职申请书。
七、导游员转至省外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原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的转出证明。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管中心办理调出。
八、导游员外省转入1、携带原发证省旅游局开具的转出证明原件,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到省导游培训中心培训。
2、携带省局导游培训中心开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原发证省旅游局开具的转出证明原件,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原件,现服务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三份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发证机关(省旅游局行管处204室)审核签字。
4、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注册登记。
九、导游员年审刷卡1、报名。
专职、兼职导游分别由所在的旅行社、导服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2、培训。
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市旅游局举办的年审培训(每年年审培训时间为元月份),并由旅游局在其年审培训卡上签字盖章。
3、考核。
通过游客反映、旅行社鉴定,执法检查记录等,对导游执业情况进行考核。
4、每年年审刷卡日期为3月1日—15日,逾期不予受理。
5、对导游人员作出通过年审或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论。
6、每年四月份市旅游局通过本局网站将当年导游年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十、其它注意事项1、签字日期超过一个月的不予受理。
2、省局每年的4月至10月为导游证办理时间(包括转社、停职)其中4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办证时间,工作日均受理,其余时间为每周三、四办理。
市局每年的4月至10月为导游证办理时间(包括转社、停职)其中4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办证时间,工作日均受理,其余时间为每周一、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