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会计处理目录
营改增会计处理
一、纳税人身份选择
在营改增背景下,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会计核算能力,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选择不同的纳税人身份,会对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产生不同的影响。
二、纳税科目设置
在营改增背景下,会计科目需要相应地进行调整和设置,以适应增值税的核算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将原营业税的科目改为增值税相关科目,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
三、销售额的确定
在营改增背景下,销售额的确定是会计处理的重要环节。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一定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
四、进项税额的抵扣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买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原材物料、无形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在营改增背景下,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五、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在营改增背景下,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是会计处理的重要环节。纳税申报表是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依据,也是企业进行税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的重要工具。
六、会计信息的披露
在营改增背景下,会计信息的披露对于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充分披露与增值税相关的会计信息,以便利益相关方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涉税业务的账务处理
在营改增背景下,涉税业务的账务处理是会计处理的重要环节。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对涉税业务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以避免税收风险和税务争议。
八、税务风险的管理
在营改增背景下,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及时防范和化解税务风险,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九、发票的管理和使用
十、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
在营改增背景下,税收优惠政策是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重要手段。企业应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和调整,了解和掌握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申请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 6%)×适用税率6%。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 3%)×征收率3%。
扩展资料:
营改增后的计算规则
应纳税额
转型后应纳税额计算规则
(一)转型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税款抵扣销项税额
(二)转型后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业、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纳税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
其他行业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也可按发票额在销售额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试点一般纳税人或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不可扣除销售额。
税率档次
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
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新增四大行业营改增的实施: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0%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6%。
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金融业:6%。
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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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代理
广告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也可以采取月末一次计提结转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1、建筑业营改增开具发票: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取收入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3、结转本年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贷:本年利润
建筑业营改增开具发票,应当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以及“应收账款”等科目核算。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