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本科招生网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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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被誉为“中国外交官的摇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本科阶段开设了外交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西班牙语、翻译等众多专业。
外交学院2012年高考外语口试成绩需达到3分 ■学校简介
外交学院 创建于1955年,是外交部直属的唯一一所培养外交外事、国际问题研究和涉外经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
学院师资雄厚,学风严谨,教授和副教授占全院教师总数的66.0%,讲师占32.5%。
此外,我院还聘请了几十位我国资深高级外交官和各相关学科著名专家任兼职教授。
几十年来,我院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合格的外交外事干部,他们活跃于中国外交外事的各个领域,其中有260多人担任驻外大使职务。
我院被誉为“外交官的摇篮”。
■招生计划
外交学院今年在京共计划招生70人,与去年持平,其中文科35人,理科35人。
在京投放的专业与往年相同,都为该校优势专业。
据统计,近3年,外交学院文科录取分数线(实考分)比一本线高55-86分,理科高出一本线107-134分。
报考该学院考生须参加北京市高考外语口试,成绩达到3分(含3分)以上方可录取。
■录取及就业
外交学院属提前录取批次院校,无面试、政审要求。
如果未被该学院录取,不影响考生第一批志愿的录取。
学院的提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20%,录取时按实际考分排队,各专业间不设定志愿级差。
学院毕业生去向主要是外交部、国家有关部委外事司局和地方涉外部门,以及涉外新闻媒体、大型国企外企,本科就业率一直在97%以上。
2012年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生,住宿费为每学年900元/生。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cfau.edu.cn招办咨询电话:010-68354353
如果是保送生就要提前考试,还需要提交申请表,最好是学校推荐.
考试科目是语文和英语,英语包括面试和笔试以及听力,很难考
外交学院2008年江苏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外交学院
第三条 主管部门:外交部
第四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
第五条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第七条 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
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情况按投档分(扣除政策照顾分)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可依次调剂到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将作退档处理。
如考生投档分(扣除政策照顾分)相同,则看考生的外语成绩,如外语成绩相同,则看选测科目等级。
第八条 在第一志愿考生未录满的情况下,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应高出我院在当地实际录取线50分以上,我院可以录取。
第九条 我院的提档比例为我院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条 各专业在北京只招英语考生,在其他招生省、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组织的外语口试(无面试要求)。
第十一条 我院在有招生计划的省、市均属提前录取批次。
第十二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为1:1;如投档考生中无男生,视情况可在5分的范围内降分投档。
第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特点(毕业生从事外交外事工作的特殊需要),要求考生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原则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08年学费为每名学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为每名学生每年650元,如国家调整2008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的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学校网址: E-mail 信箱:zhshb@cfau.edu.cn 招办咨询电话:6835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