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包括哪些目录
存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原材料:指用于生产产品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木材、塑料等。
2. 辅助材料:指用于生产产品的辅助材料,如油漆、胶水、钉子等。
3. 半成品:指已经经过部分加工,但尚未完成全部加工的产品,如半成品零件、半成品产品等。
4. 产成品:指已经完成全部加工,并准备销售的产品,如最终产品、成套产品等。
5. 库存商品:指已经入库的商品,包括产成品和半成品。
6. 包装物:指用于包装产品的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箱、塑料袋、木箱等。
7. 低值易耗品:指价值较低但使用期较长的物品,如工具、量具、仪器等。
8. 委托加工物资: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物资,如原材料、半成品等。
9. 受托代销商品:指企业受托代销的商品,如代理销售的商品等。
10. 受托代销材料:指企业受托代销的材料,如代理采购的材料等。
以上是存货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哪些存货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收到你的喜欢啦收到你的喜欢啦
存货包括种类有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品、产成品。
1、商品。
指企业为销售而购入的物品。
商品在其销售以前,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
2、产成品。
指企业加工生产并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
3、自制半成品、在产品。
指已经过一定生产过程,但尚未全部完工、在销售以前还要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或正在加工中的品。
4、材料。
指企业用于制造产品并构成产品实体的购入物品,以及购入的供生产耗用的不构成产品实体的辅助性材料等。
外购的零部件,一般也归入此类。
5、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指为了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行种包装容器和由于价值低易损耗等原因而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劳动资料。
在不同行业企业,存货的内容和分类有所不同:在制造业企业,存货主要分类为: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
在建筑施工企业,存货主要分类为: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建工程。
以及所属工业企业的产品、库存产成品等。
在商品流通企业,存货主要分类为:商品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色装物等。
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
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
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
本项目应根据 "物资采购"、 "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
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而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
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
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
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存货包括在途物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以及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即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