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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考聘用1000名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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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试通知:发布各类人事考试的报名、考试时间、地点等通知。
2. 考试公告:发布各类人事考试的考试公告,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要求等。
3. 成绩查询:提供各类人事考试的成绩查询服务,考生可以通过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4. 招聘信息:发布呼和浩特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
5. 政策法规:发布与人事考试相关的政策法规,为考生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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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补齐社区基层治理短板,全面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工作要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0名社区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将继续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1000名,原则上分配到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有志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热衷社区服务事业,热心为社区居民群众服务;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性别不限、专业不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92年1月3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7年1月3日后出生);
5.不限户籍;
6.具备正常履行社区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
六、体检与公示
(一)体检
体检医院由市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并与体检医院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由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日。
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由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分配至各旗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再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分配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不服从调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对因成绩并列而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造成超出应聘名额的,也予以聘用。
乡镇(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编制管理。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录用协议。
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未按时报到或服务期未满3年的将纳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二)薪酬待遇
薪酬总额执行社区三岗十八级工资(试用期最低起点工资3058元,转正最低起点工资3398元),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递补
根据报到和离职情况统一进行递补,具体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服务
技术支持
监督举报电话:0471-518102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0471-5304626(市民政局机关纪委)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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