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流程目录
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1. 客户向我司提交申请,并附上必要的信息和文件。这些信息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汇票的详细信息,如金额、期限、收款人等;客户的身份证明文件;贸易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文件。
2. 我司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所有必要的文件都已提交,并且所有信息都已完整填写。
3. 如果申请有任何不足或缺失,我司将通知客户进行补充或更正。
二、审查
1. 我司将对客户的申请进行详细审查,以确保其满足我司的承兑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这可能包括对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核实,以及对汇票到期日的确认。
三、批准与交付
1. 如果客户的申请通过了审查,我司将向客户发出承兑通知,并确认汇票的详细信息。
2. 客户需要在承兑通知上签名并加盖公章,然后将其退还给我司。我司将在确认无误后将承兑汇票交付给客户。
3. 如果客户需要,我司还可以提供额外的服务,如汇票的背书、贴现等。
以上就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流程。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银行和国家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进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前,先咨询相关银行或专业人士的意见。
1、签订交易合同
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作为销货方,如果对方的商业信用不佳,或者对对方的信用状况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较为稳妥。
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由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因而能保证及时地收回货款。
2、签发汇票
付款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支付票款时作付出传票;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
备注: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当逐项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中签发日期,收款人和承兑申请人(即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账号、开户银行,汇票金额大、小写,汇票到期日等内容,并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的“汇票签发人盖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签及负责人和经办人印章。
3、汇票承兑
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完银行承兑汇票后,应将汇票的有关内容与交易合同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制“银行承兑协议”及银行承兑汇票清单,并在“承兑申请人”处盖单位公章。
银行承兑协议一般为一式三联,银行信贷部门一联,银行会计部门一联,付款单位一联,其内容主要是汇票的基本内容,汇票经银行承兑后承兑申请人应遵守的基本条款等。
待银行审核完毕之后,在银行承兑协议上加盖银行公章或合同章,在银行承兑汇票上加盖汇票专用章,并至少加盖一个经办人私章。
4、支付手续费
按照“银行承兑协议”的规定,付款单位办理承兑手续应向承兑银行支付手续费,由开户银行从付款单位存款户中扣收。
按照现行规定,银行承兑手续费按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每笔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收。
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扩展资料: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
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银行承兑汇票折价销售。
银行承兑汇票的主要投资者是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和市政实体。
其特点是:信用好,承兑性强,灵活性高,有效节约了资金成本。
用银行承兑汇票为商业交易融资称为承兑融资。
由于有银行担保,所以银行对委托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单位有一定要求,一般情况下会要求企业存入票据金额等值的保证金至票据到期时解付,也有些企业向银行存入票据金额百分之几十的保证金,但必须银行向企业做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并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信用额度,如果没有银行授信是没有开据银行承兑汇票资格的。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
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作为底卡进行保存;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
由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由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企业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商业承兑汇票。
由于市场经济所必需的信用体系在我国尚未完全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使用范围并不广泛,我们经济生活中大量使用的是银行承兑汇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银行承兑汇票
一、企业向银行提交申请:
申请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3、资信状况良好,近两年在本银行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5、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合同和交易发票,并在购销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禁止办理无商品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 。
提供资料:
1、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保证金比例以及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
2、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开户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上年度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4、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以及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银行审批:承兑银行的信贷部门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有关规定审查。
三、银行审批通过后,与企业签署协议:
与出票人签署银行承兑协议一式三联。
其中第一联和第二联为正联,由出票人和承兑行各执一联;第三联为副本,信贷部门将其中一联及副本连同银行承兑汇票第一、二联交银行会计部门。
扩展资料
一、承兑程序:
1.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付款人在收到提示承兑汇票时,还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
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2.承兑的记载事项。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付款人收到提示承兑汇票之日起第3日为承兑日期。
3.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条件,如果承兑附条件,视为拒绝承兑。
二、承兑原则:
1.自由承兑原则。
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进行承兑,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
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依承兑协议,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
2.完全承兑原则。
我国票据法第54条规定,付款人必须在持票人提示付款的当日,足额付款。
通过该条的规定,可以认为我国票据法在事实上是否认部分承兑的,付款人进行部分承兑的,应视为承兑附有条件,依票据法第43条的规定,视为拒绝承兑。
这在票据法上称为完全承兑原则。
3.单纯承兑原则。
我国票据法第43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如果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不发生承兑的效力。
这在票据法上称为单纯承兑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票承兑
法律主观:1、提出申请客户因资金短缺且在约定时间内需支付商品交易款项时,向开户银行提出办理 银行承兑汇票 申请。
2、银行承兑银行受理同意承兑后,与客户签订承兑协议,向客户出售银行承兑汇票。
3、出票客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章。
4、交纳手续费客户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承兑金额0.5‰的手续费。
5、请求付款在付款期内,收款人持银行承兑汇票向开户银行办理委托付款,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
超过付款期的,收款人开户行不再受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收款,但收款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直接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
领取汇票客户将汇票交开户银行由其加盖印章后,领取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6、汇票流通使用: (1)客户持银行承兑汇票与收款人办理款项结算,交付汇票给收款人; (2)收款人可根据交易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3)收款人可根据需要,持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质押或贴现,以获得资金。
法律客观:《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四条 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收款等结算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兑现,收付入账,不得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
有关兑现、收付入账期限的规定应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