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摊销目录
开办费摊销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计入开办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如果筹建期较长可分期摊销(不低于5年摊销)。开办费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区分。
因此,开办费摊销的具体方法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确定。收到你的喜欢啦收到你的喜欢啦
开办费的摊销是一次性摊销,即在生产经营开始的当月一次性记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根据新规定:
1、新准则下开办费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2、新税法下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与新会计准则一致,即企业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开办费,因此在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再分离,二者协调一致了,以后在开办费方面不存在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当然更不存在纳税调整了。
法律主观:会计处理开办费摊销时,以第一次开发票取得收入为摊销时间。
除购买和建造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备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中收集,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
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置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费用。
法律客观:《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第五十条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消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的,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