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历任行政长官是谁? 香港第一和第二任行政长官是谁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历任行政长官是谁? 香港第一和第二任行政长官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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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历任行政长官是谁?

香港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

1、第一任:董建华(1997—2005)(两届)

董建华,男,汉族,1937年5月生,浙江舟山人,英国利物浦大学毕业,大学学历,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2、第二任:曾荫权(2005—2012)(两届)

曾荫权,男,汉族,1944年10月7日生于香港,祖籍广东南海,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大学学历,称号?太平绅士?,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3、第三任:梁振英(2012—2017)

梁振英,男,汉族,1954年8月12日生于香港,祖籍山东威海,布里斯托理工学院毕业,

大学学历。

4、第四任:林郑月娥(2017至今)

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1957年5月13日出生,大紫荆勋章,毕业于嘉诺撒圣方济各书院,其后升读香港大学。1980年取得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同年加入政府成为政务主任,并于2006年9月晋升为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2007年由公务员转为问责官员,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成立的发展局局长。2012年6月,国务院任命其为香港政务司司长。

注:

(1)2005年3月12日至6月2日期间,因行政长官董建华请辞,由当时政务司司长曾荫权署理行政长官。

(2)2005年6月2日至6月21日期间,因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参选行政长官竞选,由当时财政司司长唐英年署理行政长官。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粤拼:hoeng1 gong2;英文:Hong Kong;普通话拼音:xiāng gǎng;缩写:HK),简称“港”,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地处中国华南地区,珠江口以东,南海沿岸,北接广东省深圳市,西接珠江,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珠海市以及中山市隔着珠江口相望。

香港是一座高度繁荣的国际大都市,全境由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等3大区域组成,管辖陆地总面积1104.32平方公里,截至2014年末,总人口约726.4万人,人口密度居全世界第三。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2-1997年间,香港曾为英国殖民地。二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不仅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更成为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

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中央拥有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并可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

香港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重要的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与纽约、伦敦并称为“纽伦港”,是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和最具竞争力城市之一,在世界享有极高声誉,被GaWC评为世界一线城市。

香港是中西方文化交融之地,把华人智慧与西方社会制度优势合二为一,以廉洁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及完善的法制闻名于世,有“东方之珠”、“美食天堂”和“购物天堂”等美誉。

香港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是哪些人?

截止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一共有5任,分别如下:

1、第一任:董建华(Tung Chee-hwa),任期时间: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华(Tung Chee-hwa),任期时间: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荫权(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时间: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时间: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时间:2017年7月1日—至今。

扩展资料

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香港特区首长,简称香港特首;英语: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简称CE),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2、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责如下:

(1)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执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3)签署、公报并向中央人民政府备案由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议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员、各级法院法官及公职人员的职务;

(5)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及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百度百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香港第一和第二任行政长官是谁

香港第一和第二任行政长官都是董建华,第一个任期为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第二个任期为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董建华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重要贡献。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任期内带领特区政府和香港各界人士,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以及“非典”疫情等带来的种种困难,妥善处理诸多复杂的社会政治经济问题,维护香港的整体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香港顺利回归与平稳过渡和“一国两制”成功实践作出重大的历史性贡献。

扩展资料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

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1997年第一届行政长官由第一届的选举委员会选出,成员1200人,中央政府任命。2002年第2届特首由同一选举委员会选出。2005年第2届特首补选已于2005年7月10日举行,选举委员会成员大致与原有的相同。

有缺位的选举委员会委员由与立法会同一功能组别的选民(各界别合共160,000人)选出。2007第3届特首选举内容仍未有定案,唯2004年4月26日的第10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已否定了2007年普选特首、2008年普选立法会的可能。

根据《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每届任期是5年,每人只可以连任一次。如行政长官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离职,继任人应在6个月内产生。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解释基本法方式说明补选的行政长官只是完成前任余下的任期。

百度百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香港共有几任长官?

香港第一任行政长官是董建华

2005年董建华宣报因健康理由辞职后;

曾荫权於2005年6月24日继任第二任(后补)香港行政长官

最近2007年3月曾荫权於成功连任第三任香港行政长官

香港回归第一任行政长官是谁

香港行政长官:

董建华------第一任:1997-7-1至2002-6-30

董建华------第二任:2002-7-1-至2005-3-12

曾荫权------第三任:2005-6-21-至2007-6-30

曾荫权------第四任:2007-7-1至201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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