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2022,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023-12-19 10:19:07  阅读 21 次 评论 0 条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2022目录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2022

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2022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2022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一些特定费用,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

1.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按50%的比例扣除。

2. 继续教育: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3. 大病医疗:每年80000元的标准扣除,必须是医保目录外自费医疗费用。

4. 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 住房租金:每月800元、1100元或1500元的标准扣除,根据城市不同,扣除标准也不同。

6. 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可以由独生子女按100%的比例扣除,也可以由双方按50%的比例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不同的扣除标准,而且每年的标准也可能会有所调整。因此,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收到你的喜欢啦收到你的喜欢啦

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02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包含: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享受扣除及办理时间

第三章 报送信息及留存备查资料

第四章 信息报送方式

第五章 后续管理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二)扣除标准:

1、子女教育: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3)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4)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大病医疗: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住房贷款利息:

(1)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住房租金:

(1)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a.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b.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2)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3)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6、赡养老人:

(1)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a.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b.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就是在专项扣除项目之外新增加的专项扣除项目,原来的专项扣除项目暴扣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六项。

以下为事件新闻原稿,供参考: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办法明确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办法。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暂行办法规定了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和标准。

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例如由公安部门提供有关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出国留学人员信息、公民死亡标识等信息,由卫生健康部门提供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等。

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2022

2022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费用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扣税办法: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扣税办法: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

扣税办法: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

扣税办法: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

扣税办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

扣税额度: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对象: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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