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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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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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高考招录数据,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在广东录取分数线为:

1、历史类(最低分+最低位次):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在广东省专科历史类的投档分数线为280分。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近三年在广东省专科历史类的最低录取位次在245202至245202名之间。

2、物理类(最低分+最低位次):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在广东省专科物理类的投档分数线为198分、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近三年在广东省专科物理类的最低录取位次在336514至336514名之间。

办学历史:

学校历史可追溯至创建于1956年的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和创建于1982年的汕头教育学院。

2002年两所学校整体并入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汕头市调整教育布局,将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师范教育专业整体划入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4757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邮政编码:515078

过渡校区:汕头市卫生学校校区(原汕头大学过渡校区);地址:汕头市大学路326-8号;邮政编码:515061

2024级学生第一年就读地点在过渡校区,第二、三年部分专业在校本部;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汕头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二十八条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十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美术教育、艺术教育、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早期教育专业学费8000元/生·学年;商务英语、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传播与策划、体育教育、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小学语文教育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校本部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过渡校区住宿费:4人间1200元/生·学年,6人间9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4-88214757

传 真:0754-88214757

电子邮箱:oazsb@gdstpec.edu.cn

学校网址:www.gdstpec.edu.cn

招生网址:www.gdstpec.edu.cn/zsw/

第三十三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郑绍毅

监督电话:0754-88614757

传 真:0754-88614757

电子邮箱:oadzb@gdstpec.edu.cn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授权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广东省师范类大专有哪些学校

一、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是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和考核试点院校,广东省博士工作站设站单位,粤港澳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湛江分中心筹建单位,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省级培训基地。

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共建单位,广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广东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湛江市幼教协会发起单位,湛江市“南粤家政”培训示范基地。

二、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是广东省第一所幼教师范高等院校。

三、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江门幼专”)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是粤港澳大湾区第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基础是江门幼儿师范学校,于2019年招收第一届大专生。

四、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于2021年10月15日正式启用。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志愿填报参考!近3年广东本科专科院校投档情况汇总

《2024年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拓展阅读

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代码

答:14757。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语:Shantou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in Guangdong)地处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经济特区汕头的濠江区东湖教育园区,依山望海。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10.97万平方米,包括教学、行政、生活、后勤四个分区。2021年10月15日正式启用,由汕头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更多详细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

答: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最低5250元/年;个别专业最高10000元/年,详见如下:1.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专业名称批次学费 学前教育专科10000元/年 早期教育专科8000元/年 小学语文教育专科5250元/年 传播与策划专科6410元/年 学前教育专科10000元/年 早期教育专科8000元......更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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