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374分招生录取的大学或专科高职院校有:陕西理工大学、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梧州职业学院、湘南学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等,具体完整名单请见下文表格:
该分数线来自各省教育考试院,表格根据考生分数,向上浮动2分整理。
新高考374分可以报考的大学或专科高职院校名单:(参考2023年)
院校名称
属性
所在地
科目
2023分数/位次
批次
陕西理工大学
公办
陕西
理科
376/9033
本科一段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公办
黑龙江
综合
376/455488
普通类二段
梧州职业学院
公办
广西
历史类
376/161116
专科批
湘南学院
公办
湖南
理科
376/41171
本科二批A段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陕西
历史类
376/90845
专科批
北京城市学院
民办
北京
理科
376/128949
本科二批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公办
黑龙江
物理类
376/317428
专科批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四川
物理类
376/99430
专科批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广西
文科
376/97711
专科批
运城学院
公办
山西
理科
376/18142
本科二批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民办
辽宁
理科
376/129207
本科二批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河北
物理类
376/--
专科批
淮阴工学院
公办
江苏
理科
376/18142
本科二批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湖南
历史类
376/44281
专科批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
辽宁
历史类
376/90845
专科批
西安培华学院
民办
陕西
理科
376/125076
本科二批
成都东软学院
民办
四川
文科
376/144034
专科批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民办
江西
文科
376/17526
本科二批A段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广西
历史类
376/160682
专科批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公办
天津
历史类
376/160488
专科批
贵州交通职业大学
公办
贵州
理科
376/122521
专科批
长治学院
公办
山西
文科
376/16712
本科二批A段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
民办
山西
理科
376/125076
本科二批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河南
文科
376/39849
高职(专科)批R段
桂林学院
民办
广西
理科
376/107781
本科二批
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民办
安徽
物理类
376/262012
专科批
中原工学院
公办
河南
理科
376/49842
本科二批A段
苏州市职业大学
公办
江苏
物理类
376/99430
专科批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江苏
历史类
376/--
专科批
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四川
文科
376/97874
专科批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民办
陕西
综合
376/57690
专科批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公办
天津
物理类
376/1
2024年青海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青海理工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青海理工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及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青海理工学院(Qingha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学校标识码:4163014881
上级主管部门:青海省教育厅
学校办学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修远街2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2024年教育部批准设立。学校遵循“以工为主,理、工、经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定位和“做强工科、做优理科、做精商科”的学科发展思路,重点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相关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设立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工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中心,创建4个研究机构,首批设置13个本科专业,覆盖3个学科门类,努力建设成为西部新型研究型理工大学。
第五条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青海理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青海理工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青海省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学校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学校普通本科考试、招生、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工作的信访举报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学校招生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请青海省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青海省教育厅核定下达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面向全国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公布的为准。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五条采用“3 1 2”或“3 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学校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已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第十六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第十七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作为主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在调档和专业分配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录取排位(或投档排位)规则,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排位规则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相关排位规则,或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则无法确定考生排位,则按以下单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实行文理分科省份的单科顺序: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实行“3 3”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第一高分选考科目、第二高分选考科目、第三高分选考科目;实行“3 1 2”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
第二十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一条各招生专业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新生报到及资格复查
1.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生本人身份证按时入学,根据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2周内未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628号)按学年收取费用。
1.普通本科:理科类专业5000元/生·年;工科类专业52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45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标准为12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均以青海省物价部门最新核定批准数为准。
第二十五条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捐助等多项有效措施,帮助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青海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修远街2号青海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10000
咨询电话:0971-5200630
招生传真:0971-5200630
电子信箱:zsb@qhi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qhit.edu.cn
2024年青海高考报名时间是几号到几号
2024年青海高考报名时间是2023年12月1日到15日如下:
青海高考的报名时间是2023年12月1日—15日(含赴省外就读考生报名)。具体时间由各考区自行安排,并提前做好不同类型考生报名时间预安排的告知工作。此项通知源于2023年11月30日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 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
此项通知同时公布了才加高考的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级中学毕业满3年且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符合本通知附件所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相关户籍、学籍等管理要求;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报考科类: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分为文史类、理工类和高职院校单考单招三大科类。报考艺术类或体育类的考生在选择文史类或理工类的同时,必须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报考文史类、理工类的考生可以参加青海省2024年春季高职院校单考单招,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报考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科类的考生只允许参加2024年春季高职院校单考单招,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由考区招办通知各报名点提醒考生在报名时谨慎选择。
《2024年青海理工学院招生章程》拓展阅读
青海有哪些大学
答:3、青海民族大学(Qinghai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是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4、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QingHai Higher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Institute)是一所经青海省人民......更多详细哪些大学招青海音乐考生?
答:下面这些学校有在2022年通过普通高考招收青海省艺考本科生:九江学院 南昌师范学院 曲阜师范大学 青岛黄海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 海口经济学院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陕西师范大学 延安大学 宝鸡文理学院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西北民族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 宁夏理工学院 青海师范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更多详细以上就是新高三网整理的关于2024年青海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青海有哪些大学的全部内容,希望你在了解【青海理工学院高考指南】的基础上可以帮助到你更多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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