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传统高考理科332分招生录取的大学或专科高职院校有: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具体完整名单请见下文表格:
该分数线来自各省教育考试院,表格根据考生分数,向上浮动2分整理。
贵州传统高考332分理科可以报考的大学或专科高职院校名单:(参考2023年)
院校名称
属性
所在地
科目
2023分数/位次
批次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民办
广东
文科
334/109704
专科批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河南
文科
334/109701
专科批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公办
天津
文科
333/109993
专科批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内蒙古
文科
333/109876
专科批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福建
文科
333/109888
专科批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吉林
文科
332/110107
专科批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
公办
江西
文科
331/110347
专科批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辽宁
文科
331/110352
专科批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江苏
文科
331/110248
专科批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湖南
文科
331/110264
专科批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民办
河北
文科
331/110237
专科批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民办
福建
文科
331/110241
专科批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西藏
文科
330/110403
专科批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民办
海南
文科
330/110541
专科批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辽宁
文科
330/110447
专科批
广东肇庆航空职业学院
民办
广东
文科
330/110520
专科批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民办
云南
文科
330/110446
专科批
大连科技学院
民办
辽宁
文科
329/110576
专科批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江西
文科
329/110675
专科批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民办
湖南
文科
328/110778
专科批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内蒙古
文科
328/110808
专科批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山东
文科
328/110846
专科批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民办
四川
文科
327/110874
专科批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
江苏
文科
327/111009
专科批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公办
内蒙古
文科
327/110958
专科批
山东英才学院
民办
山东
文科
326/111144
专科批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民办
河北
文科
326/111041
专科批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民办
湖北
文科
326/111044
专科批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民办
福建
文科
325/111259
专科批
桂林生命与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广西
文科
325/111212
专科批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福建
文科
325
2024年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4363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邮政编码:523960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学校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分别与广东科技学院网络工程、会计学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广东科技学院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美术与设计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 术科统考成绩×2.5×50%。
体育类统考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 术科统考成绩×2.5×60%。
第二十三条学校动漫制作技术(与台湾育达科技大学学分互认项目)、烹饪工艺与营养(与台湾佛光大学学分互认项目)专业为学分互认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第二十四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体育类专业学费17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8800元/生·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大数据与会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应急救援技术、安全智能监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建筑消防技术、摄影摄像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助产、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18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800~2800元/生·学年。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3076600、6769、6771
传真:0769-83076600
学校网址:http://www.gdcxx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dcxxy.edu.cn/zsjyb/
第三十四条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陈利群
监督电话:0769-83076818
传真:0769-83076600
电子邮箱:liqun.chen@163.com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经广东省教育厅审核,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授权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2024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专业选科要求
2024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专业选科要求:通常不提科目要求。以下是醉学网为大家整理的部分大学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专业选科要求,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选科要求为准。
说明:以下选科要求供2024年及以后高考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各大学或各省市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序号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类)
选科要求
1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2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3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4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5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6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2024年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拓展阅读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多少亩
答:800亩。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创建于2011年,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到926733万元,馆藏书共15588万册,占地800亩。...更多详细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答:民办。根据查询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得知,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是2011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民办学校。学校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产教融合机制,扎实推进职业教育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简称“双精准”),促进产教融合......更多详细以上就是新高三网整理的关于2024年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多少亩的全部内容,希望你在了解【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高考指南】的基础上可以帮助到你更多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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