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取消公费师范生吗 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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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取消公费师范生吗

其他信息:

据整理统计,大部分省市的公费师范生的报名时间都在2022年11月1日上午8:00—11月3日下午18:00,凡符合招聘条件的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均可报名。具体情况还是要以各省市官网公布为准。 潍坊市2023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简章 1.报名。2022年11月1日上午8:00—11月3日下午18:00,凡符合招聘条件的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均可报名。通过《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3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中的****与招聘学校联系,将《报名表》(附件2,须个人手写签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等材料PDF格式发到招聘学校的报名邮箱,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所学校1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一律不得更改,重复报考多所学校的一律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招聘学校对照简章对应聘人员实施资格审查,同时审核部属高校公师生主体身份,作出资格审查结论并通知应聘人员。 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统一组织实施,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具体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以具体通知为准。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公费师范生可以考研究生吗 1、国家公费师范生 招生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国家公费师范生只允许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显示,凡是报考我国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学生,均能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全日制研究生。总的来说,国家公费师范生考研究生主要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只能在职考研; (2)只能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且需要在职读研; (3)可免试读研(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但至少在任教一年后)。 2、省属公费师范生 实施省份:四川、山东、河南、山西、广东等。 1)大多数省只允许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如四川、山西、广东、河南等省份,省内的公费师范生只能考非全日制研究生,情况与国家公费师范生基本相似,但没有免试读研的资格。 2)个别省同时允许报考两种研究生 目前已知在山东省,省内的公费师范生既可以报考非全日研究生(情况同上),也能报考全日制研究生。但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保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要获取定向就业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研究生毕业后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工作不少于6年; (3)读研期间,不再享受公费资助。

广东省公费师范生政策

广东省公费师范生政策如下:

一、2023年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根据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结合各地申报的教师培养需求计划及公费定向培养院校的年度培养能力,2023年全省计划招收公费定向培养本专科师范生和教育硕士共计2378名,各培养层次的招生计划安排如下。

(一)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200名,面向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来源县(市、区)招生,学生毕业后回定向计划来源地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下同)及乡镇以下农村公办幼儿园(含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任教。

(二)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师范专业1758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207名、小学教育专业890名、体育教育专业253名、音乐学专业181名、美术学专业173名和特殊教育专业54名。面向全省范围招生,学生毕业后到定向计划来源地乡镇及乡镇以下农村公办学校任教,特殊教育专业到定向计划来源地县域内相关学校任教。

(三)本科起点教育硕士全日制研究生420名,面向全国范围招生,学生毕业后到定向计划来源地县域内相关学校任教。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培养高校要高度重视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紧紧围绕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目标,健全校地协同育人工作机制。

强化人才培养供需对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全过程、全链条跟踪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协议签订、人才培养、经费使用、就业指导、岗位落实、毕业派遣、履约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培养高校要根据《实施办法》及其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年度招生考试政策宣传的实际情况,重点把握好志愿填报前期的关键时间节点,加强对公费定向培养相关政策的宣传,充分发挥省、市、县各级人才政策的正面导向作用。

利用好招生章程、公众号、官方网站、手机信息、网络APP和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有关公费定向培养的招生信息。

列入公费定向培养范围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养高校要向社会公布工作咨询电话或邮箱,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让每位考生及家长都能清楚了解相关政策的内容,明白公费定向培养对象享有的权利、应尽的责任和肩负的使命。

要积极发掘公费定向培养毕业生的先进典型,树立和培育好新一代教书育人的模范先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吸引更多更好的优秀生源报考公费定向培养专业。

(三)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政策落地。各地各培养高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建立健全有关公费定向培养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履约管理。特别是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发展改革和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优化工作流程,创建发展平台,强化服务保障,为公费定向培养毕业生履约任教、安心从教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障。

(四)系统分析研判,精准编制培养计划。各地各培养高校要根据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结合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预测未来5年区域内基础教育领域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需求,合理编制2024年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各地提出的培养需求计划,将作为确定我省2024年度公费定向培养专业和计划数的重要依据。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对辖区内列入公费定向培养区域范围的县(市、区)所提出的需求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并于2023年6月底前将加盖公章的地方需求计划申报表报送到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请各培养高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培养规模,研究提出2024年拟承担公费定向培养专业意向及各专业最大的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度承担公费定向培养的专业计划数,于2023年6月底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招生意向表报送到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上述表格扫描件PDF版与电子表格同步报送到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电子邮箱。若2024年无公费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的地方或未能按要求承担公费定向培养任务的高校,应按要求实行零申报。

公费师范生的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居民身份证;

2、政治思想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身体条件,经过身体检查合格;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相应学科的二级学院专业,具备所报专业的学科基础和学科素质;

5、英语能力要求: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6.0分,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或具有相应英语语言水平证书;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具备中国招生考试网公布的其他报考条件。

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解读)

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优秀教师,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参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在山东省省属高校面向师范本科专业实行的,由省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生活费补助,学生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培养管理制度。师范生公费教育重点培养一专多能的初中短缺学科教师、学有专长并胜任多学科教学的小学全科教师、擅长保教的幼儿教师。

第三条

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由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招生录取

第四条

凡热爱教育事业,大学毕业后志愿到农村学校长期任教,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和认定教师资格身体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公费师范生。

第五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开足开全课程对师资的需求和农村中小学编制使用等情况,确定公费师范生需求计划及学科分布,经县级政府同意,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10月底前,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并报经市级政府批准后,统一报省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商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遴选确定培养高校,统筹安排分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第六条

我省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省相关分数要求,并承诺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培养高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通过发布招生简章、开展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鼓励高中毕业生积极报考公费师范生。

第七条

被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入学报到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鼓励、支持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章公费培养

第八条

培养高校要按照德育为先、一专多能、面向农村、强化实践的原则,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的要求,系统设计培养方案。加强公费师范生师德教育,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坚定长期从教的职业理想,创新培养模式,强化教育实践,落实实习支教制度,全面提高公费师范生培养质量,为将来成为优秀教师打下牢固根基。

第九条

各培养高校、各定向就业市要构建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与高校共同培养公费师范生的机制。培养高校要加强对公费师范生管理,安排公费师范生到定向就业市进行教育实习。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协助培养高校遴选建立公费师范生优质实践基地,配合培养高校加强对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培养过程管理,关注公费师范生成长发展。

第十条

培养高校根据国家、省等相关政策,制定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退出、进入的具体办法。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经定向就业市同意后,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一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根据各校转专业的规定,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为公费师范生,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其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公费师范生一般不得因转专业延长修业期。

第十一条

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将公费教育经费拨付培养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公费师范生。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公费师范生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

第四章就业上岗

第十二条

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在市级政府领导下,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建立竞岗选聘制度,将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竞聘考察内容。每年11月前,培养高校将公费师范毕业生信息及培养情况通过公费师范生管理平台发送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三条

公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安排到学科教师紧缺的农村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组织用人单位与公费师范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竞岗选聘、双向选择等方式为公费师范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有关县政府要优先使用农村中小学空余编制,必要时通过使用临时周转专户编制等途径,确保符合入职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均有编有岗。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当地农村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第五章履约管理

第十四条

公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在培养期、毕业后的履约管理分别由培养高校、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收缴、管理、使用违约退缴资金。违约退缴资金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公费师范生人事招聘、履约管理、表彰奖励等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中止协议的情形。公费师范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培养高校审核、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暂缓履约。待情况允许后,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

第十六条

终止协议的情形及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与公费师范生终止协议。

在校学习期间,经培养高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在校学习期间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培养高校或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

第十七条

解除协议及违约情形处理。

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养高校有权解除协议,学生不再继续享受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且须在解除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培养高校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1.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国家规定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开除学籍;

2.受到培养高校退学处理或自动退学。

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除退还公费教育费用外,须向培养高校缴纳违约金等费用。

公费师范生本科毕业后,符合入职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违约,应及时足额退还公费教育经费并缴纳违约金等费用。未及时足额退还公费教育经费、缴纳违约金等费用的,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1.未按协议到农村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公费师范生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2.在农村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满6年且未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从公费师范生离开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岗位之日计算,按不足服务年限每年16.6%的比例一次性向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第十八条

公费师范生应按协议约定就业,原则上不得跨市就业,但志愿到我省边远贫困县任教的,可于毕业学年上学期11月提出申请,经培养高校审核、签订协议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接收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跨市就业,并履行服务期承诺。

第十九条

公费师范生在报考、学习、转专业、就业、读研、任教等环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激励措施

第二十条

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前须按照有关程序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可保留公费师范生身份至研究生毕业。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不享受公费教育经费补助。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可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十一条

具有推免资格的公费师范生须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后可进行推免,承诺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公费师范生可申报“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累计6年。

第二十二条

优秀公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评选。鼓励各地政府和社会各界设立公费师范生专项奖学金。支持培养高校遴选优秀公费师范生参加国内外交流学习、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

各市要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成长和终身发展。

第二十四条

将培养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成效作为评价师范院校办学水平的关键指标。对在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师范院校给予政策倾斜,进一步加大对师范专业的支持力度。

第二十五条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培养高校建立优秀公费师范生奖励机制,奖励品学兼优、爱岗敬业的履约公费师范生。

第七章条件保障

第二十六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招生计划制定、公费师范生备案,监督指导各市、各校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履约管理等有关工作。各市、各部门和各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同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教师资格认定、就业指导、落实岗位、办理派遣、履约管理、违约退缴资金管理等有关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落实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公费师范毕业生人事接转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各市、县级政府要为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宿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的公费师范生。原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和2018年、2019年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且正在就读的公费师范生,参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管理,允许其在培养期按规定程序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

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解读(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解读视频)

《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解读

经省政府同意,日前,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现将《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为农村学校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优秀教师,2016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制定了《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我省启动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2016年招收首批免费师范生3000人,目前在校生达1.7万人。2018年,参照《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在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基础上,将免费师范生改为公费师范生。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有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等17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招收专业涵盖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19个师范类专业。大批优秀学生积极踊跃报考,招生质量不断提高,招生规模逐步扩大。

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是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培养志愿服务乡村教育、奉献乡村教育的优秀青年教师,从根本上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焕发乡村教师队伍活力、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公费师范生培养机制,从2019年起,3年新招收15000名公费师范生,建立公费师范生入职竞岗选聘制度。”

新修订的《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为农村学校培养优秀师资、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宗旨,前期针对师范生培养、管理、就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大量调研分析,在座谈走访、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对《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补充、细化和完善相关政策内容。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有八章28条,除第一章总则和第八章附则之外,第二章到第七章按照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顺序制定,包括招生录取、公费培养、就业上岗、履约管理、激励措施、条件保障等。

第一章总则。《实施办法》首次对师范生公费教育作出明确定义。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在山东省省属高校面向师范本科专业实行的,由省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生活费补助,学生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培养管理制度。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需要,重点培养初中短缺学科教师、小学全科教师、擅长保教的幼儿教师。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简称公费师范生。

第二章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明确了报考公费师范生的具体条件。凡热爱教育事业,大学毕业后志愿到农村学校长期任教,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和认定教师资格身体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公费师范生。

我省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省相关分数要求。学生一经选择报考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即视为学生及监护人已理解并接受《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协议书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至学生本人。被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入学报到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章公费培养。为确保公费师范生培养质量,《实施办法》要求培养高校根据国家、省等相关政策,制定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退出、进入的具体办法。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一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根据各校转专业的规定,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为公费师范生。一般不得因转专业延长修业期。

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将公费教育经费拨付培养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公费师范生。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公费师范生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

第四章就业上岗。公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安排到学科教师紧缺的农村学校。在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建立竞岗选聘制度,将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竞聘考察内容。

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组织用人单位与公费师范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竞岗选聘、双向选择等方式为公费师范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确保符合入职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均有编有岗。

第五章履约管理。《实施办法》细化了中止协议、终止协议、解除协议及违约等情形及处理办法。公费师范生须登录“公费师范生管理平台”,或登录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公费师范生”栏办理相关事宜。

《实施办法》明确了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毕业后的履约管理分别由培养高校、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公费师范生有违约情形的,应及时足额退还公费教育经费并缴纳违约金等费用。未及时足额退还公费教育经费、缴纳违约金等费用的,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师范生公费教育是各市预留编制和岗位为农村培养师资的特殊政策。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应按协议约定就业,原则上不得跨市就业,但志愿到我省边远贫困的县任教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提出跨市申请。

目前,我省边远贫困的县包括:泰安市:东平县,临沂市:莒南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沂南县,聊城市:冠县、阳谷县、莘县、临清市,菏泽市:牡丹区、定陶区、巨野县、曹县、成武县、单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烟台市:长岛县,济宁市:微山县。每年市、县接收跨市申请计划将在公费师范生管理平台上公布。因未有空额不再接收跨市申请。)公费师范生提交申请、培养高校审核、签订协议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接收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跨市就业,并履行服务期承诺。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中增加“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除退还公费教育费用外,须向培养高校缴纳违约金等费用。”原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和2018年、2019年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且正在就读的公费师范生,依照原签订协议执行,2020年入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六章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允许公费师范生报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规定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经签约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可保留公费师范生身份至硕士研究生毕业。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不享受公费教育经费补助。

支持公费师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签约地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出国进修硕士或报考管理类等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专业,以及报考博士研究生不在支持之列。原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和2018年、2019年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且正在就读的公费师范生,允许其在培养期按规定程序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八章附则。《实施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2024免费师范生要多少分才能考上 需要哪些条件”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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