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1年高考政策 福建高考政策改革方案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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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1年高考政策

法律分析:普通高考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实行“3+1+2”模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3门全国统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

报考有外语口语考试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全国统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语听力测试内容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由福建省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数外每门满分150分,以原始分计入;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均以原始分计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经转换赋分后计入。

法律依据:《 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第二条 主要任务和措施(四)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一、改革考试科目设置。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二、改革录取机制。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评价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2018年6月底前,招生高校要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按专业提出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三、改革完善高校人才选拔制度。高校要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提升办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重要抓手,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增加学生选择权的高度,统筹考虑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培养需求等,改革学科专业设置,研究制定不同学科门类或专业(类)的录取要求。

2018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起,实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福建新课程高考方案让两种评价真正发挥作用

□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对于监督、规范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一种新型评价制度,是对学生整体素质的综合评价,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体现了素质教育和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为了使这两种评价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学业水平考试抽测制度、校长诚信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发挥其在高校录取中的作用。

日前,省教育厅公布了从2009年起开始实施的《福建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后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高校招生考试内容改革以及高校录取模式的改革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整体来看,该《方案》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与新课程改革有效衔接

学生综合评价、考试内容、高校录取均成为此次高考(Q吧)改革的主要内容。与以往的改革相比,此次改革表现出明显的综合性。《方案》指出,要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对于监督、规范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至关重要。目前福建省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的是“反向会考”模式,即文科倾向的学生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4科的全省基础会考,理科倾向的学生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4科的全省基础会考。为了保证该制度的顺利实施,福建省教育厅专门制定了《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试行)》,对学业基础会考的科目、考试范围、考试时间、成绩评定及实施办法等作了详细的说明。今后,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普通高中教学情况,将进一步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一种新型评价制度,是对学生整体素质的综合评价,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体现了素质教育和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了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福建省制订了《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评价结果的表达及实施等进行了说明,作为各个学校组织评价工作的基本依据。

为了使这两种评价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学业水平考试抽测制度、校长诚信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发挥其在高校录取中的作用。

《方案》强调,要“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有机衔接”。考试内容指每一门考试科目所要考查的内容,反映考生的能力---学习知识本身的能力、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内容改革往往是高考改革的难点、重点,考什么、用什么考、怎么考,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研究,否则将会对中学教学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为了发挥高考对中学教学的正面导向作用,实现高考改革与新课程改革的顺利衔接,《方案》指出,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考试大纲、福建省教育厅颁布的《考试说明》等确定考试范围及内容,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Ⅰ课程开设指导意见(试行)》,增设选考题,考生根据自己的选修情况作答;考试内容改革应突出对考生能力和思想方法的考查,这将有利于积极引导中学避免搞题海战术,注重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加强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

《方案》倡导今后高校应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录取方式。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必要参考,将来随着中学教育评价制度的不断完善,将被纳入录取环节,成为高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省属“211”本科院校在条件成熟时可试行多元化的自主选拔录取办法;高职高专院校经批准也可以探索多元化的招生选拔模式改革。应该说,这些都是综合考虑了当前课程改革的实际情况和高考录取的各个环节,为学生综合评价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及高考改革的深化留下了弹性空间。

学生综合评价制度、考试内容、高校录取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就像一个有机体的3个部分,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有机体的正常运转。正因为如此,《方案》才通盘考虑,将三者均作为改革的主要内容,这同时也意味着高考改革要关注中学教学实际,发挥高考引导、规范中学教学的正面导向作用,而中学的教育教学也要为高考改革做好一些基础性工作。唯有如此,才可以实现高考改革与新课程改革的顺利衔接。这样既有助于高校选拔人才,也有助于中学新课程的实施及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

科目设置保持稳定

为了使高考改革保持平稳过渡,实现新旧课程的有机衔接,与其他几个先行省份相比,福建省高考改革方案的突出特点是它的平稳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科目分值均未变动。科目反映考生的知识结构,满足高校不同学科专业对知识结构的差

异性要求。科目改革指高考考试科目设置的更改和变动,以及不同科目组及科目数量的变化等。科目设置一旦确定,则不宜频繁变动,否则对中学教学会造成较大的冲击。

自高考恢复至今,科目设置的改革从未停止过,从最初的模式到会考基础上的新高考科目改革,再到1999年试行的“3+X”科目改革和2007年开始的高中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科目改革,科目设置几乎年年在变,这不仅对中学教学影响较大,也不利于高校选拔人才。科目改革的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解决学生偏科问题,二是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但实践证明,这两个目的到现在并没有完全实现。科目越少,学生偏科现象越严重;相反,科目越多,又会在某种程度上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这说明仅仅通过考试科目的改革很难实现上述两个目的,根本之道是改革考试内容,提高命题的科学性。另外,一定时期内高校不同学科专业对考生知识结构的要求具有稳定性,因此,考试科目也应保持相对稳定。正是基于上述因素,福建省新高考方案在科目设置等方面并没有变动,而是保持了原有的考试模式。

福建高考政策改革方案2021

法律分析:福建作为全国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今年高考新变化如下:1、实行“3 1 2”模式;2、成绩组成为统考科目成绩加上选择性科目成绩;3、每类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列编制;4、填报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专业”为单位。

法律依据:《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条 主要内容

(一)考试安排

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3门全国统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报考有外语口语考试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

全国统考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语听力测试内容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按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拟参照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时间设置。其中,物理和历史考试时间拟安排在6月8日9:00至10:15进行,化学拟安排在6月9日8:30至9:45进行,地理拟安排在6月9日11:00至12:15进行,思想政治拟安排在6月9日14:30至15:45进行,生物拟安排在6月9日17:00至18:15进行。

(二)成绩组成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成绩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闽教学〔2019〕7号)转换后计入。如有政策性加分,则一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三)计划编制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每类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列编制,高校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计划。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的院校和专业,选考历史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的院校和专业。

(四)录取办法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开划线、按类分批次分开投档。招生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本科批次招生原则上实施“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批次招生实施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023年高考规定

2023年高考规定如下:

2023年新高考改革取消文理科,采取“3+3”或“3+1+2”的模式。就是外语和数学必考,6次考试中的3次;学术能力考试分为资格考试和选择性科目考试,资格考试作为高中毕业的依据,选修科目考试计入高考总分。

据统计,分五批29个省(区、市)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第一批是上海、浙江;第二批是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第三批是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

第四批是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这七个省份的新高考将于2024年落地)﹔第五批是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这八个省份的新高考将于2025年落地)。

物理、化学、生物组合方式是传统的理科组合方式,也是高考所能够填报专业最多的组合方式。按照现在新高考的政策来看,选择物化生组合几乎可以达到99.99%的专业都可以选择。

根据“3+1+2”的方案要求来看,考生必须在物理与历史当中选择一个科目。而物理作为学工科专业必须选择的科目,因此大部分同学会选择物理为“1”,而在其他剩下的四科当中,化学的难度应该是最大的。而地理与生物,或者生物与政治的组合难度相对来说较小—点。

新高考既然要求考生在物理或者历史当中必须选择一科,肯定有部分考生不擅长物理科目,只能够选择历史科目为必选科目。但是一旦选择历史科目作为必选科目,那么选科的方向就偏向于文科,为了能够填报更多的理工类专业的话,那么部分考生就会想到搭配传统的化学、生物为一个组合。

福建高考复读政策

法律分析:福建高考改革政策实施时间是2021年高考,即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启动改革,因此并不影响高三学生复读。改革考试科目设置。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法律依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三、改革创新驱动教育发展

(二)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加大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稳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加强命题和考试的组织保障,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确保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真实可靠。深化考试内容改革,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幅减少并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创造条件淡化并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探索研究生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加大查处违规行为力度。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高等职业学校招收有工作经验的学生,应当将工作实绩和能力作为重要的录取依据。健全学前教育、护理等领域和专业实行初中毕业起点、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健全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的招生制度。

完善中小学入学制度。合理设置学校或学区,保障入学需求,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合理分配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在流入地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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