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归纳法解题过程
数学上证明与
自然数
n有关的命题的一种特殊方法,它主要用来研究与
正整数
有关的数学问题,在高中数学中常用来证明等式成立和数列通项公式成立。
(一)第一数学归纳法:
一般地,证明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p(n),有如下步骤:
(1)证明当n取第一个值n0时命题成立。n0对于一般数列取值为0或1,但也有特殊情况;
(2)假设当n=k(
k≥n0,k为自然数
)时命题成立,证明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综合(1)(2),对一切自然数n(≥n0),命题p(n)都成立。
(二)第二数学归纳法:
对于某个与自然数有关的命题p(n),
(1)验证n=n0时p(n)成立;
(2)假设n0≤n<k时p(n)成立,并在此基础上,推出p(k+1)成立。
综合(1)(2),对一切自然数n(≥n0),命题p(n)都成立。
(三)倒推归纳法(反向归纳法):
(1)验证对于无穷多个自然数n命题p(n)成立(无穷多个自然数可以是一个无穷数列中的数,如对于算术几何不等式的证明,可以是2^k,k≥1);
(2)假设p(k+1)(k≥n0)成立,并在此基础上,推出p(k)成立,
综合(1)(2),对一切自然数n(≥n0),命题p(n)都成立;
(四)螺旋式归纳法
对两个与自然数有关的命题p(n),q(n),
(1)验证n=n0时p(n)成立;
(2)假设p(k)(k>n0)成立,能推出q(k)成立,假设
q(k)成立,能推出
p(k+1)成立;
综合(1)(2),对一切自然数n(≥n0),p(n),q(n)都成立。
数学归纳法的变体 在应用,数学归纳法常常需要采取一些变化来适应实际的需求。下面介绍一些常见的数学归纳法变体。
从0以外的数字开始
如果我们想证明的命题并不是针对全部自然数,而只是针对所有大于等于某个数字b的自然数,那么证明的步骤需要做如下修改:
第一步,证明当n=b时命题成立。
第二步,证明如果n=m(m≥b)成立,那么可以推导出n=m+1也成立。
用这个方法可以证明诸如“当n≥3时,n2>2n”这一类命题。
只针对偶数或只针对奇数
如果我们想证明的命题并不是针对全部自然数,而只是针对所有奇数或偶数,那么证明的步骤需要做如下修改:
奇数方面:
第一步,证明当n=1时命题成立。
第二步,证明如果n=m成立,那么可以推导出n=m+2也成立。
偶数方面:
第一步,证明当n=0或2时命题成立。
第二步,证明如果n=m成立,那么可以推导出n=m+2也成立。
递降归纳法
数学归纳法并不是只能应用于形如“对任意的n”这样的命题。对于形如“对任意的n=0,1,2,...,m”这样的命题,如果对一般的n比较复杂,而n=m比较容易验证,并且我们可以实现从k到k-1的递推,k=1,...,m的话,我们就能应用归纳法得到对于任意的n=0,1,2,...,m,原命题均成立。
数学归纳法是什么?
数学归纳法:
一般地,证明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P(n),有如下步骤:
(1)证明当n取第一个值n0时命题成立。n0对于一般数列取值为0或1,但也有特殊情况;
(2)假设当n=k(k≥n0,k为自然数)时命题成立,证明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综合(1)(2),对一切自然数n(≥n0),命题P(n)都成立。
你们目前学的就是这种第一归纳法
意思是
先验证
第一个数值成立
然后假设第k项成立
验证
k+1项成立
这样的话说明
前一项成立
后一项就成立
所以任意一项要成立只需要
前一项成立。
一直向前推就是第一项要成立
因为已经验证了第一项成立
所以任意一项都成立!
这就是数学归纳法的用意!
如有疑问请通知我!
数学归纳法证明步骤
用数学归纳法进行证明的步骤:
(1)(归纳奠基)证明当
取第一个值
时命题成立;证明了第一步,就获得了递推的基础,但仅靠这一步还不能说明结论的普遍性.在第一步中,考察结论成立的最小正整数就足够了,没有必要再考察几个正整数,即使命题对这几个正整数都成立,也不能保证命题对其他正整数也成立;
(2)(归纳递推)假设
时命题成立,证明当
时命题也成立;证明了第二步,就获得了递推的依据,但没有第一步就失去了递推的基础.只有把第一步和第二步结合在一起,才能获得普遍性的结论;
(3)下结论:命题对从
开始的所有正整数
都成立。
注:
(1)用数学归纳法进行证明时,“归纳奠基”和“归纳递推”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在第二步中,在递推之前,
时结论是否成立是不确定的,因此用假设二字,这一步的实质是证明命题对
的正确性可以传递到
时的情况.有了这一步,联系第一步的结论(命题对
成立),就可以知道命题对
也成立,进而再由第二步可知
即
也成立,…,这样递推下去就可以知道对于所有不小于
的正整数都成立.在这一步中,
时命题成立,可以作为条件加以运用,而
时的情况则有待利用归纳假设、已知的定义、公式、定理加以证明,不能直接将
代入命题.
高等代数中的第一数学归纳法和第二数学归纳法有什么区别?什么时候会用到数学归纳法?
一、定义不同
1、第一数学归纳法:第一数学归纳法可以概括为以下三步:归纳奠基:证明n=1时命题成立;归纳假设:假设n=k时命题成立;归纳递推:由归纳假设推出n=k+1时命题也成立.
2、第二数学归纳法:数学归纳法是一种重要的论证方法,本文从最小数原理出发,对它的第二种形式即第二数学归纳法进行粗略的探讨。
二、证明过程不同
1、第一数学归纳法:f(n)=2*f(n-1)+3。
2、第二数学归纳法:f(n)=2*f(n-1)+3*f(n-2)+4。
三、使用方法不同
1、第一数学归纳法:第一归纳法是第二归纳法的特殊形式。凡事能用第一归纳法的,都可以使用第二归纳法。
2、第二数学归纳法:第二归纳法可以证明的,第一归纳法并不一定能证明。
百度百科-第一数学归纳法
百度百科-第二数学归纳法
数学归纳法步骤
数学归纳法步骤:1、证明当n=1时命题成立。2、假设n=m时命题成立,那么可以推导出在n=m+1时命题也成立。(m代表任意自然数)。
步骤
1)当n=1时,显然成立。
2)假设当n=k时(把式中n换成k,写出来)成立,
则当n=k+1时,(这步比较困难,化简步骤往往繁琐,考试时可以直接写结果)该式也成立。
由(1)(2)得,原命题对任意正整数均成立。
数学归纳法数学归纳法就是一种证明方式。
通过过归纳,可以使杂乱无章的数学条理化,使大量的数学系统化。归纳是在比较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比较,找出数学间的相同点和差异点,然后把具有相同点的数学归为同一类,把具有差异点的数学分成不同的类。最终达到数学上的证明。
对于数学归纳法的原理以及其深层理解。
一般是用第一数学归纳法和第二数学归纳法
(一)第一数学归纳法:
一般地,证明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p(n),有如下步骤:
(1)证明当n取第一个值n0时命题成立。n0对于一般数列取值为0或1,但也有特殊情况;
(2)假设当n=k(k≥n0,k为自然数)时命题成立,证明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综合(1)(2),对一切自然数n(≥n0),命题p(n)都成立。
证明:
设m是使命题p正确的自然数的集合,于是:
(1)数1属于m,因为对于1,命题p是正确的.
(2)假定数n属于m,这就是说,对于数n命题是正确的.这时,对于n的直接后继数n′,命题p也能够证明是正确的,这就是说,n′也属于m.
因此,集合m具有上面归纳公理的性质(1)和(2),从而集合m应该含有所有的自然数.这就是说,命题p对于任何自然数n都是正确的
(二)第二数学归纳法:
对于某个与自然数有关的命题p(n),
(1)验证n=n0时p(n)成立;
(2)假设n0≤n<=k时p(n)成立,并在此基础上,推出p(k+1)成立。
综合(1)(2),对一切自然数n(≥n0),命题p(n)都成立。
要证明它需要最小数定理:自然数的任何非空集合a必有一个最小数
证明:
用反证法.如果命题p不是对于所有自然数都成立,那么使命题p不成立的自然数的集合m不是空集.根据预备定理中的最小数原理,m中必有一最小数l,因为l∈m,所以命题p对于l不成立.由于1能使命题成立,所以l≠1,即l>1.但l是集合m的最小数,即命题p对于小于l的所有自然数都成立.因而根据本定理的题设,能证明命题p对于l也成立.这个矛盾说明命题p对于所有自然数都是成立的.
在高等代数课本的第一章一般都有详细证明过程
好了,关于“数学归纳法步骤”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数学归纳法步骤”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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