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大家加入这个2024北京语言大学港澳班招生简章问题集合的讨论。我将充分利用我的知识和智慧,为每个问题提供深入而细致的回答,希望这能够满足大家的好奇心并促进思考。
北京语言大学有同等学力或者自考上岸的吗?
2023北京语言大学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也即将已发布。北京语言大学是北京市一所很强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其办学资源十分丰富,办学水平也相当的高。因此,北京语言大学自考专升本也备受广大学子的青睐。下面简单给各位介绍一下简章内容。
北京语言大学自考专升本的报名条件和招生对象:
专科在读大学生以及专科毕业生。
报名资料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C、近期蓝底一寸和两寸登记照各三张
D、填写登记表,缴纳报名费
北京语言大学自考专升本难不难?
北京语言大学自考专升本总体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因为有免考政策和网络学习加分政策,有了这2个政策,自考的难度大大降低,一般来说,考生都是可以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毕业的。
北京语言大学的自考本科都是可以网络学习加分的,网课成绩占比30%,折合到卷面分,同学们笔试只需要考43分以上就是合格了,所以学生考试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一般都是能正常通过的。这个加分政策具体是指学校在教育部指定/北京市考试院的政策下,学校联合教学单位组织的网络课程学习。
网课开课一般都是由辅导员帮助完成,同学们也可以自己开课,不会的可以联系我们帮助完成。
北京语言大学自考专升本的优势:
1 国家承认学历,社会认可度高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31条、第32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在招考公务员、调干、晋升、考研等方面享受普通高校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教育考试网均可查询,并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许多国家承认。
2 免试入学,入学门槛低
免试入学,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即可注册。
3 学习方式灵活,通过率较高
采取课堂面授、网络学习等方式助学,开展自考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评定方式:笔试统考成绩占70%,过程性评价成绩占30%),统考成绩最低43分即可合格。
4 证书免考,政策优惠
凡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其实践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及其实践课程等。
5 学制灵活,毕业年限无限制
自学考试实行学分制,什么时候读完规定的学分,什么时候毕业。
6 费用较低,节约时间
北京语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教育比较适合各类学生,可以在攻读高职高专学业的同时攻读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相对专科毕业后再读本科而言,节省了大量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是他们提高学历层次、增加就业砝码的有效途径。
另外,2023年北京语言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北京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北京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北京语言大学自考咨询与预报名入口:
本科招办电话:023—67258088,67258829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本科招办邮箱: [email?protected]
西南政法大学微信公众号:xinanzhengfa-swupl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
招生监察电话:023—67258879
招生监察邮箱: [email?protected]
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 北京科技大学 ,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是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第三条 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邮编100083;北京市朝阳区管庄校区(高职生)。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
第四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北京科技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防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等。
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 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纪委书记、主管教学校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受权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4.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 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北京科技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占全国高考报名总数的比例和中央部门高校录取人数占中央部门高校全国录取总数比例、生源质量、就业情况,认真研究,科学合理地确定本校来源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10%以内。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级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2.江苏省理工类考生(含国防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在达到同样等级条件时,方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3.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2至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当高考实际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4.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的英语口试,要求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德语为零起点),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5.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6.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7.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9.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和国防生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参加重点本科批次录取,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10.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我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商务日语专业每人75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6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本科住宿费标准:每人900元/学年,收费依据为?京价(收)字2003348号?。
第十五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咨询电话:010-6232529462332893,传真:010-82371778。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62332307。
第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 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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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仲元中学第二校区港澳班怎么时候招生
一般九月。
根据小升初网中的相关信息,广东仲元中学第二校区入学方式为就近入学,普通班七月中旬至八月开始报名,而港澳班一般首批招生时间为九月。
仲元中学第二校区(在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傍雁路西侧,占地135779平方米,其中地上150000平方米,地下30000平方米,设60个高中班、30个初中班,另外设18个班用于招收粤港澳学生。
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MBA2023年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MBA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整理了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包括专业介绍、招生规模及类别、修业年限和学费、报考条件等内容,仅供各位小伙伴们参考。
一、专业介绍
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招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在广州培养,上课地点在广州市黄埔区悦榕路19号。专业代码:125100。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有着“中国财经管理专家摇篮”的美誉。
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成立于9月,是由中央财经大学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合作共建,以服务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及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宗旨,以经济管理领域理论研究、政策咨询、高端人才培养和金融科技产业孵化为重点,“产学研”一体化的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平台。研究院立足国际前沿、聚焦产业创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需求,开展产教融合、跨学科、复合式的工商管理硕士培养。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拟招收工商管理硕士125名。招生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研究方向为01金融管理、02会计与财务管理和03企业管理。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认真核对学习方式、招生类别及其他信息,并完成确认。上述信息一经确认后,不得修改。如考生错误确认,影响报考和录取的,责任自负。复试前,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复试分数线。
关于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界定和管理,详见教育部网站
所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工商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费为8.4万元/年。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工商管理硕士不予安排住宿。
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工商管理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1.教育部全面审核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尤其是学历(学籍)信息。学校于网报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单,该类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进行认证,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准考。考生务必在网报时认真核对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特别是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编号。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未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
(一)研招网报名
1.报名与校验
预报名阶段预计为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报名均有效。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方可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确认方式分为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我校确认方式将根据上级要求于确认前公布。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报考点选择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按照教育部要求,应届生可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区或户籍所在地区的报考点,往届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区或工作所在地区的报考点。
(二)报名资格确认
所有统考考生均须按照个人选择的报考点通知公告要求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研招网报名信息,同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资格确认的,报名无效。
(三)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考试时间:12月下旬
考试科目:(1)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204英语二。
考试地点:初试地点由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指定。
考生可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供复试时使用)。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为笔试。
2.复试
复试约在次年3月-4月进行,包括笔试、面试等,实行差额复试。如受疫情影响,学校可取消或调整复试的笔试考核方式。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统考考生,复试时还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上述内容均以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六、录取
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
八、特别注意事项
(一)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
(二)按上课时间分两个班型:周末班(每周六、日全天上课)、集中班(每月4天,周四至周日)。
(三)工商管理硕士(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与学校、考生所在单位共同签订由我校提供的定向协议。
(四)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在报考期间因报考研究生与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且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2年 北京 语言 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力、反应速度、语言表达的准确度及流畅度,按百分制打分。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80%)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旨在对复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发展潜力等素质进行考察与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由各专业专家组成复试组(一般为5 人),按百分制打分。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 2 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考试 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打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此外,会计硕士需按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在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中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成绩平均分计算过程及占比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复试实施办法
1.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0:1.2 左右。
2.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课程与教学论、基础心理学、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资源学、中国少数 民族 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专门史、翻译硕士各语种、会计硕士和金融硕士等占总成绩的40%,其他专业占总成绩的 30%;初试成绩满分500 分(300 分),课程与教学论、基础心理学、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资源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专门史、翻译硕士各语种、会计硕士和金融硕士等占总成绩的 60%,其他专业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100 分)加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100 分)后大排队,排在名额之外者自然淘汰。复试成绩及初试成绩换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其中,国际政治(国际经济)、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化遗产发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翻译学各语种、 美术(中国画创作与国际传播)、美术( 书 法创作与国际传播)、美术(中国美术与国际传播)等招生计划单列方向单独排名。
3.录取 工作 将严格贯彻“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各院系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 分)者,不予录取。
(2)任何一门同等学力加试课程的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或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取。
(4)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在复试前须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 面试 系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准 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本科学历学位 证书 和成绩单
已 毕业 的考生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电子版)。
应届本科 毕业生 须提供就读学校学生证(每一页均需提交)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到普通高校进修本科课程 10 门以上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有效),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提供一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 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4)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复试时请准备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 纸若干备用。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2022年河海大学招生章程
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百年办学史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拥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三所校区,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2022年)”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河海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
学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学校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学校网址是。西康路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江宁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常州校区现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200号,2023年将整体搬迁到位于常州市金坛区长荡湖畔现代化绿色新校园。
第三条 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分年级分别在相应校区就读。学业合格者颁发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含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新疆协作计划、南疆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等),港澳台侨招生及中学保送生。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为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二)制定学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三)审议学校招生宣传的总体方案;
(四)定期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410名,招生专业73个。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区、市)的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各省(区、市)划定的重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河海大学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如投放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学校专业排序分采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科类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各省(区、市)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语数总分、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学校在遵循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规则前提下,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凡获得学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认定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录取。
第十七条 大禹学院分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工程力学(大禹徐芝纶班)、计算机类(大禹强化班)3个专业(类)进行招生,绝大部分学生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实施“本硕博”贯通式培养。
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学生入校后向土木、水利和海洋工程专业进行专业分流。其余学生按大类培养,在第三学期结束后进行专业分流,分流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包括: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和土木工程。
计算机类(大禹强化班)学生按大类培养,在第三学期结束后进行专业分流,分流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第十八条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按数学类招生。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河海大学和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Aberystwyth University)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环境科学专业学生。学校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省(区、市)招生。
河海里尔学院为河海大学和法国里尔大学(Université de Lille)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土木工程和机械工程专业学生。学校面向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市)招生。
第二十条 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收国家专项计划,按照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录取。
第二十一条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考生,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各专业(不含河海里尔学院相关专业和语言类相关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学校所有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无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限制。
第二十三条 各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告生源所在招生考试机构,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提供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区、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六条 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专业收费),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6400元,河海里尔学院的土木工程、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8000元。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江宁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常州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至1500元。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40余项学生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覆盖面超过70%。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免、补、减、偿”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构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扎实做好精准资助和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子奋发成才。
第二十九条 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咨询****:
电 话:025-58099483
传 真:025-58099489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55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大连民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大连民族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大连民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大连民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1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Dalian Minzu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
4.学校地址:
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金石路31号
2 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
(一)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为5142人,其中本科生477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372人。
(二)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单列,具体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和程序,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请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四)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核定数预留不超过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及末位同分等问题。
(五)贵州省铜仁市订单定向招生计划,面向贵州省招收考生,具体要求以当地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被我校铜仁市订单定向计划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当地相应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未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录取到订单定向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毕业时由当地负责就业安置。
(六)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武陵山片区(贵州省籍)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籍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
(七)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对实行高考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3 录取原则
(一)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同一名考生的所有加分项目,只认可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分值不超过20分。
(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投档(含末位同分),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
2.高考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
⑴浙江省、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重庆市按招生计划1:1“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
⑵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苏省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内容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参考。
3.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4.进档考生同分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⑴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⑵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5.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7.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主干专业课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考生慎报。
8.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
9.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⑴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⑵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
⑶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成绩折算方式和投档规则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按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 专业课成绩×40%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⑷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投档(含末位同分),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
⑸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⑴考生专业统考(校级联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校级联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⑵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专业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⑶对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按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 + 专业课成绩×60%,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⑷对实行高考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直辖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⑸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的省(直辖市),艺术文或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或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⑹学校认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校级联考)省(自治区)考生报考身体条件认定结果。
4 招生专业设置和学费标准
注:
①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最终依据上级部门最新批文执行。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②每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六人间1000元/生。
③各专业办学校区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办学校区调整根据学校事业发展情况而定。
5 领导机构、监督及新生复查
(一)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对学校招生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6 毕业证、学位证
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7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恪守“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建立起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当奖则奖,应助尽助,资助工作被教育部评为首批38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一)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多种社会奖学金等。
(二)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评定“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400元/年,社会助学金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发放。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适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
(四)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应征入伍、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对于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凑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8 招生咨询及****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411-87656067
传 真:0411-87656638
监督电话:0411-87531789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招生信箱: [email?protected]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2022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主管部门: 北京 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校
证书 类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北京市重点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颁发学历证 书 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 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毕业时符合双方毕业要求的可获颁两校学士学位,并获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地址:校本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红庙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门外金台里2号。
办学地点:除“双培生”外,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本部 学习 ,“双培生”前三年在联合培养高校学习,第四年在校本部学习。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招生办公室主任组成。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开展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政策的拟定、执行和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对普通类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及各专业毕业生 就业 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经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按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5%。
2.专业分配原则
在录取考生时,严格按照在当地普通高校招生 考试 部门确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以上,对于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全面审核,分专业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时, 高考 分数优先,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情况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下,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总成绩/文科综合成绩/理科综合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加分政策
学校在提档及分专业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政策。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5.特殊省份录取要求
对于 内蒙古 考生,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15〕1号)文件规定,实施分区投放“双培计划”。录取规则和批次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根据教育部有关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相关精神,在北京市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投放的“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上述区的农业户口考生。录取规则和批次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面向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录取。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规则
招收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面向少数 民族 预科班、内地 西藏 班、内地 新疆 高中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专项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扶贫专项计划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7.其它规则
学校不限制往届生报考。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1.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要求:(1)外国 语言 文学类只招英语考生;(2)除外国语言文学类限招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 新生 入校后,本科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日语。
2.英文教学专业
金融学(国际金融英文班)专业、工商管理(国际会计)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专业、金融学(数据与计量分析)专业、统计学(数据科学)专业为英文教学。
3.单科成绩要求
统计学(数据科学),录取考生的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70%;其他专业无单科最低成绩要求。
4.体检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规定为依据,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安全工程(注安师);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广告学、传播学(以上为“双培计划”招生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注安师)、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
新生入学报到时,校医院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统计学(数据科学)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该专业录取考生的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70%。
6.其它要求
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1. 学费 标准
外国语言文学类6000元/学年;安全工程(注安师)55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500元/学年;统计学5500元/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方向)55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5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技术)5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统计学(数据科学)980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
2.住宿标准
750-15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健全的学生奖学金评定体系
学校既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又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设立了1+X学生奖励评价体系,奖励覆盖面达到45%,单项奖金最高可达10000元。具体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和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复核、公示等程序,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学校依据评选办法为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成长 成才的校园支持体系
学校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全覆盖的资助服务机制。主要包括:(1)绿色通道: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将先办理入学手续,之后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其予以资助。(2)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及“学子阳光”助学贷款等。(3)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及各类专项补贴等。(4)勤工助学:校内、校外均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缓解经济压力,积累社会 经验 。(5)资助育人:依托“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开展教育指导活动,对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保障性资助及发展性资助相结合。根据《关于北京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学校于每年新学期初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可以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经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复核、公示等程序确定最终名单。申请认定后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各类资助帮扶。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新生报到
学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办理新生报到等相关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入学资格复查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
电话:(010)83952090 ,83951799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本科生招生工作。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主管部门:北京市密云区政府。
第三条?学校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科。
第四条 学校校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7号。
第五条?招生依据: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我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学校纪委监察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及完成情况编制并报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北京市教委公布为准。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高校在京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执行专科普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2.高职(专科)阶段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专科录取总成绩由 3 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学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 8 门)中选定 2 门作为资格要求,考生相应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能投档。
3.严格执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基本要求:身高:(女)162cm-173cm,(男)172cm-185cm;身材均匀,无明显疤痕,无色盲、色弱,嗅觉正常。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男生:1450元/学年;(2)女生:9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执行我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关于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办法》资助标准:一等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每生每年2800元,每年按十个月发放。经学生申报后学校审批通过后发放。
2.依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录取为我校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身份证件,按《报到须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即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向学校请假并提供有关证明。请假须经学生处批准,方为有效。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根据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身份证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取消入学资格。
3.对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 二级 甲等(含)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校学习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一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学生须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4.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处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经查实,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联系电话、网址等****
?联系电话:89096725 89098173 890 985 50
?网 址:www.cuebmc.cn
?E-mail:jfzhsh3103@163.com
第十七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如政策有变化,以2022年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下发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招生就业处
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时间在什么时候?
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时间在什么时候?报名在职研教育进行课程学习的人数是每年都在增加的。很多学习语言的学员都想去到语言类的高等学府进修,北京语言大学也吸引了很多职员的报名,那么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招生时间是在什么时候呢?
北京语言大学的不同招生形式,招生时间也是不一样的,学员在准备报名的时候,还需要确认好要选择哪种形式进行报考,再进行准备和复习。
同等学力申硕
同等学力申硕的课程研修班是学员申硕之前必须要参加的课程,北京语言大学是分为春季班和秋季班进行招生的,具体的招生时间学员需要查看招生简章进行确认。在职研究生在课程研修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之后,如果符合申硕的条件想要申硕,是需要到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大约在3月左右。学员参加申硕考试是有4次机会的,如果按时全部通过就可以开始写毕业论文。
专业硕士
学员如果想以专业硕士的形式进行报名,是需要在每年的10月份统一到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的,学员需要在报名的时候填写自己的个人资料,并且需要记住准考证号等一些重要的信息,之后的11月份,学员需要到现场进行确认,现场确认的地点为学员选择报考点的所在地。
学员如果想要报考或是还有什么疑问,都可以联系官网的招生老师进行咨询。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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