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兰州财经大学是几本和兰州财经大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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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兰州财经大学是几本和兰州财经大学介绍
高考,是人生的一场战斗,不畏艰难,砥砺前行,每一次挥洒的汗水,都将铸就辉煌的勋章。高三是一个厚重的词,它承载着我们的梦想和期望。在这个舞台上,我们用汗水和努力谱写着未来的篇章。

1、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是公立还是私立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是私立学校,该校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资格证书、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

2、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简介

理念思路学院始终秉承“一流大学的生命活力,源于优秀文化的传承,源于社会责任的坚守,源于践行教育公平公正的价值公理”这一核心价值观,发扬“坚守责任,自立自强”的兰外精神,全面落实“专家治校、管理立校、人才兴校、质量强校”的办学理念和“对准市场设专业,对准岗位设课程,对准实践抓教学,对准创业育人才”的办学思路,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懂外语的专业人才”和“懂专业的外语人才”,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定位准确。

内涵发展“十二五”以来,学院注重社会调研,多轮驱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专业建设,促进内涵发展。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年)》及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多个专项规划,启动实施了兰州新区新校区建设工程、“双师型”教师培育工程、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毕业生就业保障工程、学院信息化建设工程及校园安全和后勤服务质量工程,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年6月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2年5月,在甘肃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中获得5A级;2015年12月,通过甘肃省教育厅专业抽查评估。

专业建设学院设有7个教学单位,开设应用英语、应用阿拉伯语、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法律事务、酒店管理、舞蹈表演、国际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等31个专业(方向),建有80多个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5年),学院未来设8个二级学院:即教育学院、艺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金融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健康管理与服务学院、交通运输学院;设7个专业大类:即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财经商贸、公共管理与服务、电子信息、医药卫生、交通运输,共计42个专业(方向)。

社会责任办学十八年来,学院坚守责任,不忘初心。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多、贫困地区学生多、家庭困难学生多、申请欠费学生多的“四多”特点,始终坚持“不能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信念,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保障贫困学子完成学业。为80多名“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家庭受灾学生免除100多万学杂费,为20多名及家庭特困学生免除学杂费,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累计为社会输送了23000多名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社会评价近年来,学院持续培育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在“甘肃兰州亚洲合作对话·丝绸之路务实合作论坛”等重大外事及经贸活动中,学院派出学生承担外宾接待等服务工作,得到活动举办方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连续多年在全国高职专科实用英语口语大赛等赛事中荣获30多个重要奖项,办学成果得到社会认可。

展望未来,不忘初心、方能行远!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的明天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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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兰州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兰州财经大学是国家布局在西部地区重要的财经类院校,是黄河流域上游唯一一所具有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的财经大学。学校起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1年,甘肃职工财经学院并入兰州商学院;2002年,甘肃冶金工业学校并入兰州商学院;2004年,甘肃省计划学校并入兰州商学院;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获批设立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和平、段家滩、东岗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73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547.22万元。校园绿化面积31.54万平方米,被兰州市人民政府授予“花园式单位”荣誉称号。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46万册、电子图书837万册,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万余人,其中,本科生2.2万余人,博硕士研究生3100余人,继续教育学员1.2万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516人,其中专任教师1119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55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051人,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宣传文化青年英才、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学科带头人、甘肃省“飞天学者”、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130余人(次)。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3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9个、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13人、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6人、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4个。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发展“新财经”为导向,形成了以统计学为引领,以理论经济学为基础,以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为主体,法学、公共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设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多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共同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有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等10个省级重点学科,有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统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有工商管理、会计、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新闻与传播、税务、法律、农业、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国际中文教育、美术与书法、社会工作、翻译等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甘肃省属高校中最早获得MB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具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单位资格。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秉承“博修商道”的校训,弘扬“求实创新·开放包容”的校风、“厚德敬业·博学尚真”的教风、“勤学善思·明辨笃行”的学风,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设有67个本科专业,3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5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国家级一流课程3门、省级一流课程66门、省级精品课程26门、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57个。获得甘肃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入选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甘肃省“课程思政”示范高校。金融学专业虚拟教研室入选教育部第二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入选全国第一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和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获批省级首批“众创空间”1个、省级创新创业试点专业5个。建校70余年来,为国家特别是西北地区培养和输送了16万余名经济管理类专门人才。

七十余载风雨兼程,七十余载春华秋实。展望未来,学校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切实增强服务社会发展能力,努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积极拓展高水平开放办学格局,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为加快建设西部一流、全国知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财经大学而努力奋斗。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学位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全部脱产在校学习形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集中授课和周末授课两种形式,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3年。

三、招生专业

1.全日制学术学位:国民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金融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

2.全日制专业学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保险、税务、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农业(农村发展、农业管理)、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国际中文教育、美术与书法、社会工作、翻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旅游管理(MTA)。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仅限于专业学位。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八)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0.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 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才准予参加考试: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2024年10月25日前向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yanban@lzufe.edu.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 姓名”。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复试:一般在2025年3-4月进行。内容一般由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组成(具体复试内容以《兰州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招生单位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统一体检。

九、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学费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8000元/人/学年;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农业硕士除外):8000元/人/学年;

3.农业硕士:7000元/人/学年;

4.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MTA):30000元/人/学年。

(二)住宿费

1100元/人/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批复、备案标准执行。非全日制专业不提供住宿。

十、奖助政策

兰州财经大学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李政道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励、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多方面、多层次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主要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或专业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

(二)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每生每年500元的研究经费。

(三)李政道奖学金

根据《李政道奖学金等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教助〔2021〕11号)要求,李政道奖学金用于奖励全省招生计划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四)学业奖学金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19〕212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相对调剂生,按比例优先享受第一学年奖学金(一等奖9000元/生,二等奖4000元/生,三等奖2000元/生)。

(五)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24〕77号),国家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50000元/生;省部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10000元/生,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3000元/生。

(六)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

根据《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24〕80号),兰州财经大学在籍的全日制硕士可申请:

1.科研成果奖励

研究生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50000元、40000元和30000元;研究生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和3000元。

2.学术论文奖励

(1)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A级期刊,每篇奖励20000元;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10000元。

(2)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B级期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5000元。

(3)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CSCD”来源期刊核心库等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C级期刊,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3000元。

(4)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在“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CSCD”来源期刊扩展库等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C扩级期刊,或被《新华文摘》以摘要形式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他导师为第一作者并经本人导师认可)发表的,每篇奖励1500元。

(七)“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根据《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兰财大校发〔2022〕40号),为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研、科研、管理中的作用,我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我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在校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均有资格申请,津贴发放标准为15元/时,每月工作时长不超过40个小时。

具体奖助体系及评定办法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二、各培养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学院网址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0931-4683853宣老师http://statistics.lzufe.edu.cn/
经济学院0931-4696582任老师http://economic.lzufe.edu.cn/index.htm
会计学院0931-4681931张老师http://account.lzufe.edu.cn/
工商管理学院0931-4681877李老师http://ba.lzufe.edu.cn/
金融学院0931-4679597张老师http://finance.lzufe.edu.cn/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0931-4683876郭老师http://ieti.lzufe.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0931-8679390姜老师http://marxism.lzufe.edu.cn/
法学院0931-4670738段老师http://law.lzufe.edu.cn/
信息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0931-8654316高老师https://it.lzufe.edu.cn/index.htm
财政与税务学院0931-8690950李老师http://tpa.lzufe.edu.cn/
公共管理学院0931-8650736马老师https://pa.lzufe.edu.cn/
农林经济管理学院0931-8659890朱老师https://aem.lzufe.edu.cn/
艺术学院0931-5252197尚老师http://arts.lzufe.edu.cn/index.jsp
商务传媒学院0931-4675932张老师http://bmi.lzufe.edu.cn/yjsjy.htm
外语学院0931-8607558魏老师https://foreign.lzufe.edu.cn/
“一带一路”经济研究院0931-8670066吴老师https://br.lzufe.edu.cn/

十三、其他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考生查询信息可进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和各招生学院网页,我们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初试和复试情况及相关信息。

招生单位名称:兰州财经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41

招生单位网址:https://yjsy.lz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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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30020

地址:兰州财经大学段家滩校区尚德楼413室

附件【2025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附件【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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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哪些专业比较好?

兰州大学是一所重点大学,有很多专业都比较好。在此列举兰州大学最受欢迎的六个专业:

1、物理学

培养系统掌握物理学

专业:知识和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受到严格科学实验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物理学基础人才和专门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葛墨林教授为本专业毕业生。本专业设有5个专业方向,学生进校后可自由选择。

2、化学

培养具有坚实化学基础理论和实验技能,较宽知识面和较强独立工作能力的化学专业人才。主要课程有:无机化学及实验、分析化学及实验、有机化学及实验、物理化学及实验、结构化学、仪器分析等。毕业生适宜在科研、高校、化工、石油、环保、医药、冶金、地质、轻纺等部门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和管理工作。

3、核技术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工程热物理及核工程技术基础知识,能在各相关领域从事核工程及核技术方面的研究、设计、制造、运行、应用和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传热学、控制理论、测试技术、核物理、核反应堆、核能与热能动力装置、热工设备。

就业方向可从事发电公司、设计院、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企业、风电场等单位从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风力发电机组设计与制造以及风电场的设计、施工、运行与维护等工作,也可从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机械工程等相关领域的专门技术工作。

4、大气科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大气科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大气物理、大气环境、大气探测、气象学、气候学、应用气象及相关学科从事科研、教学、科技开发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大气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科学思维与科学实验(包括野外实习和室内实验)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具有进行人文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进行理论分析、数据处理和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和较广泛的科学适应能力。

主要课程大气科学概论(地球科学概论)、大气物理学、大气探测学、天气学、大气动力学基础、近代气候学基础等。

5、应用化学

培养具有良好科学素养,掌握化学基本理论并受到应用研究、科技开发、科技管理训练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化工制图、化工原理、化学反应工程学、电工电子学、化工仪表及自动化、环境化学、放射化学基础、核材料仪器分析等及相关实验、实习。毕业生适宜到科研部门、高等学校、厂矿企业和行政部门工作。

6、新闻学

新闻学专业:主要为报刊、通讯社、新闻网站等新闻机构培养记者、编辑以及管理人才,为企事业单位培养宣传、公关等方面的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坚实的新闻传播基础知识和各类新闻传播媒介使用技术,具备独立的新闻传播工作能力和社会适应性。

兰州大学(Lanzhou University),简称兰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大学行列,入选国家“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上海合作组织大学成员,设有研究生院,是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1]?

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其前身是清末新政期间设立的甘肃法政学堂,是甘肃近代高等教育开端之标志,开启了西北高等教育的先河。1928年,扩建为兰州中山大学;1945年,定名为国立兰州大学。1952年,被确定为国家十四所综合性大学之一。2001年,教育部与甘肃省政府签订省部重点共建协议。2002年和2004年,原甘肃省草原生态研究所、兰州医学院先后并入兰州大学。

截至2016年5月,学校校园面积3807亩,建有6个校区,有2所附属医院、1所口腔医院;下设32个教学系部,开办91个本科专业;有本科生20486人,研究生10762人;有在职教职工4123人,专任教师2025人,其中教授等正高职468人、副教授等副高职986人。

《2025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拓展阅读

兰州财经大学是几本和兰州财经大学介绍

答:1、教育部门并没有说兰州财经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兰州财经大学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到底是一本还是二本要根据所在省份招生批次确定。2、目前高考是按照省份招生,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既有一批又有二批招生的,通常也......更多详细

兰州财经大学王牌专业有哪些

答:1、兰州财经大学的王牌专业有:国家特色专业:会计学、统计学、市场营销2、开设专业兰州财经大学开设专业类别专业财政学类(本)财政学财政学类(本)税收学地理科学类(本)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科学类(本)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科学类(本)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电子商务类(本)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类(本)跨境电子商务......更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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