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所高校发文:严防大学生高考替考具体怎么回事
2024年高考临近,多所高校密集发文要求加强学生管理,严防替考、助考等。
例如,5月29日,烟台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在通知中称,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高考秩序,确保考试安全,坚决杜绝高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或替考,各学院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对高考期间学生的管理要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点名核查工作。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通知还强调,各学院要加强诚信法纪教育,建立健全学生诚信法纪教育长效机制,将诚信法纪教育作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政策规定传达给学生,使广大学生知晓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拒绝替考,拒绝参加线上线下作弊答题,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2024高考期间正值端午节假期,部分学生不在学校。为此,烟台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要求,各学院要立足实际,注意工作方法,统筹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与教育工作,全面掌握学生动态,组织学生及时通过学工系统填报假期去向。各学院要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在6月7日—10日每日上午和下午的高考时间段,对本院学生逐一清点、落实去向,对发现异常者要及时跟踪处置。各学院要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含研究生),切实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
同在5月29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工作处也发出类似通知。
关于高考替考的刑事责任
代替考试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之一的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意味着,无论是替考者还是被替考者,都将面临相同的法律责任,包括拘役、管制以及可能的罚金。
冒名顶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之二的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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